合“三强”行动,研究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召开法检公工作联席会。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进校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开庭审理涉黑涉恶案件。 抓捕犯罪嫌疑人。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保护群众利益,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验扫黑除恶根本标尺。”天桥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奋斗目标,聚焦“23155”工作体系,深刻认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强基层、强作风、强能力”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天桥”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区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方位、多层次、深领域地开展工作,推动全区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迈出更为坚实的步伐。 “依靠人民群众,争取群众支持,是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可或缺的坚定力量。天桥区坚持‘扫黑除恶为了人民、扫黑除恶依靠人民’的工作理念,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突破口,按照‘宽、准、实、足、新’五字要求,切实将舆论宣传作为贯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一条主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中来。在全面覆盖的同时分类施策,切实增强宣传贯彻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坚强后盾。在充分发动群众、有效保护群众的同时,让群众看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所取得的新战果,以更饱满的斗争精神、更高强的斗争本领,推动全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天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博如是说。 “宽”字当头全面提升政法干警业务水平 通过集中学习、专题授课、知识测试、案例研讨等方式,多形式、深层次学习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容精髓,全面提升政法干警业务水平,拓宽专业技能,为全面掌握、运用反有组织犯罪法办好涉黑涉恶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准”字当头全面提升群众参与感获得感 精准把握区域特点,以交通枢纽、大型市场为重点,在济南火车站、中恒商城、泺口服装市场等场所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40余场,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入户宣传2173户,接受上门宣讲单位720余家,受众达2万余人,充分调动辖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 “实”字当头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夯实宣传重点,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宣传,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播放视频短片、利用公众号发送反有组织犯罪法基本知识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普及宣传,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足”字当头全面提升传播效能 开展街道和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宣传活动,依托传统宣传模式和新媒体“矩阵”,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各成员单位及街道制作公众号、美篇172篇,受众已达70余万人次。发放明白纸6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近1000条,大型商圈、临街商铺滚动播放宣传字幕10万余次,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新”字当头全面提升宣传效果对区扫黑除恶教育警示基地进行更新、完善和提升,集中展现天桥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情况、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和总体成效。 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政法干警和群众受益匪浅,进一步筑牢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后盾,提升了党员干部运用法律武器防范、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天桥区破获涉恶共同犯罪10起,九类涉恶案件335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6名,先后破获米某某涉黑犯罪案件、董某某恶势力团伙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文/图本报记者杨晨通讯员王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