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五个坚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日期: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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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1版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上一篇 下一篇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天桥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聚焦重点案件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区社会大局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科学谋划,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立了审判执行、线索处置、宣传发动等工作专班,健全了案件审理、线索处置、“黑财”处理、源头防范、综合保障等六项机制。 坚持依法严惩,做到除恶务尽。对黑恶犯罪持续保持严惩态势,充分发挥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对重大案件的把关作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严从快审理。 坚持打财断血,确保黑财见底。建立“打财断血”执行工作快速移送执行机制,做到对涉黑恶财产刑案件快移、快立、快执。线上查控、线下调查同步推进,确保做到应执尽执。 坚持标本兼治,实现常治长效。开展涉黑恶案件倒查,组织业务骨干对重点案件进行复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发出司法建议”为抓手,加大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坚持强基固本,筑牢战斗堡垒。充实扫黑除恶斗争专业合议庭,加强办案力量,细化责任分工。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精准认定和打击涉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