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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济南日报

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济南法院: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

日期: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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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 : 法院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做到不拔高、不降格……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  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逐一核查落实,符合条件的逐一登记移送……市民群众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热情日益高涨;  审结一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9件,判处罪犯247人;审结二审案件23件,判处罪犯112人,组织集中宣判10案65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为引领,以全面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执行质效为重点,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水平,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维护了省会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坚持政治引领把稳正确政治方向  “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强力推进!”3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向阳在全市法院院长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扫黑除恶必须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这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济南法院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过程、各方面。济南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均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任务,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决策指导作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具体推进措施;分管领导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与一线干警座谈交流,指导工作推进与案件办理,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深入查摆整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思想认识、案件办理、黑财处置、行业整治、纪法衔接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坚持公正司法夯实执法办案根基  “现在宣判!”  2022年9月28日,济南法院依法对3案24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彰显了济南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力度和决心。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济南两级法院始终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贯彻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人权保障等刑事法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做到不拔高、不降格,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事实、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法律性、政策性强的特点,成立专门的疑难问题研究小组,认真研究打击惩处、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的法律政策问题,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健全案件定期评查、工作督导评查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定期组织开展回溯评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质量持续把关。  为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济南中院抽调具有丰富刑事审判经验的审判长、审判员组成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督导和对下业务指导等工作;各基层法院设立扫黑除恶合议庭,实现涉黑涉恶案件统一归口管理,提升办案工作水平。全市法院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注重发挥庭前会议功能,持续推进庭审实质化,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重要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案件清结”两手抓,积极创新办案模式,探索智慧法院建设,运用远程视  频方式提审、开庭,把疫情对案件审理的影响降到最低,确  保案件审理蹄疾步稳,确保黑恶犯罪人员依法及时得  到惩罚,黑恶财产依法及时清缴。章丘区法院在审理以侯某为首的23  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时,正值  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该院开通互联网庭审,设立视频旁听分会场,克服重重困难,实现了三地在线庭审,保障全案被告人同时开庭。合议庭就证据采信、定性、罪名认定、打财断血、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多次研讨,严谨校对裁判文书多达550余页、逾30万字,确保了案件的依法公正审判。坚持人民至上牢记根本出发点  人民群众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力量源泉和坚实后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力举措,对提升民生品质、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全市法院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始终站稳人民立场,顺应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新要求、新期待,案件办理中注重听取群众的声音,始终把为人民司法的要求落到实处,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让人民群众来评判黑恶案件的办理效果。  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逐一核查落实,符合条件的逐一登记移送,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电,对代表委员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和问题,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形成运转顺畅的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  “打财断血”是办理黑恶犯罪案件的一项重要要求,只有打掉黑恶势力的经济支撑,才能防止黑恶势力犯罪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涉案财物的处置,不仅事关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的根治,也是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济南法院扛起政治责任,坚决落实“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要求,把涉案财物处置攻坚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常态化强力推进黑恶犯罪涉财产刑执行工作,深化部门衔接配合,全面审查、有效甄别涉案财产的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等证据,及时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加快已决案件涉案财产的执行进度,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清退等工作,开通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绿色通道,逐案制定涉黑涉恶财产执行工作方案,创新执行方式。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已执行到位黑恶案件金额1.8亿余元,全面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确保如期实现“黑财清底”目标。  坚持综合治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经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黑恶势力犯罪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黑恶势力犯罪更加隐蔽,打击难度更大。  迈向新征程,向黑恶势力持续亮剑,需要凝聚起部门联动的合力,打好“组合拳”。  济南法院结合新阶段新特点,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教育、医疗卫生、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治”制度。依托办案发现的行业问题,深入剖析黑恶势力背后的监管漏洞,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列明具体问题、发现途径、理由和依据、意见和建议、反馈要求等,强化以案促治,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压实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制发司法建议82条,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反馈,帮助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为彻底铲除“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积极配合组织、民政等部门审核村“两委”成员资格上千人,深入基层开展“两委”干部培训,助推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等制度,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安排专人核查,收到人民来信或其他部门移交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办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继续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的贯彻落实,全面检验各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取得实效,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深入推进,努力维护省会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坚持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时宜则有功。  2022年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实施以来,济南中院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加强组织发动,组织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融媒体平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同时,组织法官走进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宣讲,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等场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相关视频短片,把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推向深入。  “反有组织犯罪法对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了专门规定……”4月14日,市中区法院在英雄山北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向来往的群众宣传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具体内容,并向群众发放宣传页、明白纸,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线索。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持续加大正面舆论宣传力度,扎实开展送法“十进”活动。创新宣传方式,认真落实文书公开、新闻发布、案例发布、邀请代表委员和行政主管部门旁听案件庭审等制度,努力把案件审判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充分利用自有新媒体的影响力,在“两微一端”等多个新媒体传播平台及时发布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相关政策法规、工作经验、典型案例等,进一步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  加强案例宣传,针对审结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将黑恶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危害、打击成效、警示意义等提炼总结,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案例故事呈现出来,增强普法宣传的感染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本报记者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