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急救中心开展《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普法教育宣传
日期:04-27
2023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为提高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济南市急救中心开展《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普法教育宣传课,为来参加急救开放日的百余名师生和家长献上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宣传课。 《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由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2020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六章、四十六条。 活动现场,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为参加活动的师生和家长发放了《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并讲解条例中关于市急救中心承担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着重讲解条例第二十条的内容,鼓励大家在他人有医疗急救需要时帮助拨打“120”急救电话呼救,同时,指导大家了解急救、走近急救、学会急救,关键时刻出手相救,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本报记者赵倩通讯员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