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内的消防用水,是火灾发生时的“生命水”,倘若发生火灾险情,消防栓是扑火救灾的重要设施之一,其特殊性决定了消防栓必须时刻保持完好有效。但是,部分小区物业却忽视了消防栓的日常维保,致使在火灾险情发生时,楼道消防栓内竟然没水,导致业主损失扩大。此种情况下,物业应当承担何种责任?近日,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回顾2021年10月,家住某小区的钱某做饭时,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钱某立即拨打119报警。消防人员到达后,发现楼道内消防栓无水,遂使用垂直铺设水带的方式设置水枪阵地扑灭明火。后经消防部门调查,该起火灾因炉灶煳锅引发,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钱某认为,甲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方,未对小区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保障各类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致使火灾发生时消防栓内没有水不能正常使用,造成自己的损失扩大,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向槐荫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物业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损失2.5万元。 ■法院审理 经审理,槐荫区法院认为,本案火灾事故系钱某自身导致,但在火灾发生时,楼道内消防栓没水,导致消防人员到场后另行铺设水带灭火,延误了灭火时机,使火灾持续时间加长,造成了损失的扩大,甲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综合分析本案火灾发生的原因、救火的情况,认定钱某自担损失70%,甲物业公司承担损失的30%。 综上,槐荫区法院依法判决甲物业公司赔偿钱某财产损失1.5万元,驳回钱某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物业管理中较为常见的意外事故就是火灾,给住户的生命财产带来最大危害的也是火灾。因此,搞好消防工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居民住宅大量使用天然气,各种家用电器又大量进入居民家庭,致灾因素大量存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职责。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加强辖区内的消防巡查,做好火灾处置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本报记者 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