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金峰在山东代表团分组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时表示以法治建设实际成效服务保障强省会建设
日期:03-09
本报3月7日讯(记者 郝磊 通讯员王春雷)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金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分组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时表示,立法法的修改,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进一步完善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韩金峰说,此次立法法修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转化为立法生动实践,进一步完善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吸收和体现了鲜活生动的基层立法实践,进一步在立法实践中贯彻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了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进一步拓宽和健全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确保立法工作中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了解基层情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 韩金峰表示,立法法通过后,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把握立法法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明确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围绕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统筹立改废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切实以法治建设实际成效服务保障强省会建设。特别是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推进民主立法,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体现和尊重群众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