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马桶发生污水倒灌,地板、门套被泡,楼下邻居也受到影响。清理现场发现,共用排水管道内有湿巾、卫生巾等生活用品,但到底是谁丢进管道的,已无法查明。受损业主将楼上多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损失。不久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审理后认为,12楼以上6家住户均存在使用该共用排水管道并造成堵塞的可能,受损业主自身也不能排除不当使用管道的可能,遂依法判令6名被告及原告平摊损失。
卫生间返水
污水倒灌至室内
济南市历下区某小区业主群内,有楼下邻居反映12楼业主宋某家下水道堵塞,污水已经漏到楼下。物业人员随即到宋某家中查看,发现卫生间出现返水,污水倒灌至室内,木地板、门套等被长时间浸泡受损。
业主群聊天记录显示,有业主在群内提醒12楼以上住户注意,不要把湿巾冲到马桶里,并上传了房屋地面、屋顶及清理出的纸巾等垃圾照片。物业人员到场初步疏通后,有业主在群内反馈,管道堵塞的原因是湿巾堆积。
宋某认为,返水是楼上业主不当使用下水管道、随意丢弃杂物所致,直接造成其房屋内木地板、门套等财产受损。因双方多次协商赔偿未果,宋某将13楼至18楼的6户业主诉至历下区人民法院,要求共同赔偿相关财产损失,物业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了本次诉讼。
法院判楼上6户和
受损业主平摊损失
庭审过程中,6名被告业主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抗辩意见。部分业主称房屋尚未实际入住,水电用量极低,不可能造成管道堵塞;部分业主认为堵塞可能与建筑垃圾、施工遗留或管道长期维护不到位有关,不能仅凭清理出的湿巾等物品就认定堵塞由楼上业主造成;还有业主提出,宋某本人也是该共用管道的实际使用人,且堵塞位置在11楼与12楼之间,不能将全部责任推给楼上业主。
物业公司则辩称,其已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对小区排污主管道、给排水系统、化粪池等进行定期巡视、清理和维护。事故发生后,物业也第一时间派员到场处置,并积极协助各方业主沟通协调,不应承担本次事故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属于共用排水管道堵塞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涉管道堵塞物为湿巾、卫生巾等明确不应投入马桶排放的生活用品,该投放行为具有偶发性,目前已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结合堵塞位置和管道使用情况,12楼以上6户业主均存在使用该排水管道并造成堵塞的可能。
对于部分业主提出的未入住抗辩,法院认为相关证据不足以形成排除自身侵权的优势证据。同时,宋某作为12楼业主,不能排除其不当使用马桶造成堵塞的可能。
最终,法院认定6名被告及宋某自身平均承担损失,即每人承担2035元,判决6名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各自赔偿宋某2035元。
该案承办法官唐颖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李娜 左凯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