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一句“感谢”,是否为“赠与”证据
日期:10-12
近日,北京法院审理了一起亲生父子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年近七旬的老人卖房替子还贷126万元。这126万元究竟是借款,还是赠与?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对簿公堂。
2024年,67岁的侯先生卖掉名下平房,向儿媳转账126万元,结清了儿子、儿媳名下房屋的剩余贷款。侯先生表示,这笔钱转出后,儿子儿媳便不再与其来往。2025年1月起,侯先生多次通过微信索要这笔钱款,明确说明这是自己的养老钱,但始终未能得到归还。10个月后,侯先生将儿子、儿媳诉至北京西城法院,要求对方偿还这笔借款。
庭审中,原告主张案涉126万元属于借款,被告方则抗辩称该款项是老人的赠与,理由是儿媳曾在微信中说过“感谢爸爸鼎力相助”,足以证明赠与关系成立。
根据举证规则,赠与关系成立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告承担,而被告仅以一句感谢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不足以证明赠与事实存在。2026年3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令侯先生的儿子、儿媳共同偿还126万元及相应利息。
一审判决后,侯先生的儿子、儿媳不服,提起上诉,仍坚持主张案涉款项为赠与。合议庭经审理同样认定案涉款项属于借贷而非赠与。
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将一次性偿还调整为按月分期偿还,儿子儿媳每月向侯先生还款约8000元,直至全部126万元本息结清。 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