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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老年生活报

地方避债怪象调查

日期: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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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时事坊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以来,中央多次提出“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在中央大力支持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调研发现,很多地方政府新官认旧账、解决问题态度好,但仍有一些地方存在拖欠账款历史遗留问题。

  可起诉但别上访

  记者在宁夏、江苏等地调研发现,地方政府部门建议企业“可起诉但别上访”并非个案。一些政府部门或平台公司拖欠的账款金额较大,早先许下的偿债承诺多年难以兑现,面对中小企业讨债,相关干部往往建议企业起诉地方政府,依法依规解决相关问题。

  无疑,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想要讨回欠款的企业人员上访后,将会对相关部门考核形成巨大压力。但面对相关部门“支持起诉”的建议,一些中小企业又颇感为难。

  企业经营中难免与地方政府打交道,企业起诉政府意味着“决裂”,以后就很可能再难与政府合作。此外,由于部分项目层层转包,小企业一般挂靠在大企业名下,想成为诉讼主体,需要被挂靠企业盖章。实际上,大企业往往不愿支持小企业起诉地方政府。

  认旧账但难理旧账

  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政府承担重要责任,借债是其中一项资金来源。当前,地方政府一手要促发展,一手要化解债务,财政承压下履约偿债能力有限。即便中小企业获得胜诉判决,但在实际执行时想要回欠款仍然存在一些困难。

  与此同时,法院长期面临案多人少情况,执行法官不足,易致程序拖延、执行延期。另外,一旦地方政府清偿债务缺乏积极性,企业在实际执行时就难以得到配合。

  除了执行难导致的拖债现象,一些地方还存在“新官认账无钱付、换届拖账无人管”的情况。

  以制度刚性为中小企业撑腰

  今年5月20日起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不得以人员变更等为由,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民营经济组织账款。6月1日,《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须在交付后30日内付款,最长不超过60日”。

  今年出台的两部法律法规以法治刚性为民营企业撑腰,从制度上明确,企业“做了项目、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问题必须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受访对象建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高偿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在地方政府考核中的比重,明确阶段化债任务和进度,对化债成效显著的领导干部予以表彰激励。推动建立落实项目终身追责制,减少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等行为,让领导干部在化债中知红线、明底线、有动力。

  许晋豫 郑生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