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老年生活报

邓小平与新军衔制的实行: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

日期:11-17
字号:
版面:第A07版:文史       上一篇    下一篇

  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新的军衔制,标志着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进入新阶段。邓小平作为中央军委主席,和1988年新军衔制的实行有着密切关系。他一言九鼎,及时拍板解决实行新的军衔制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明确提出军队还是要搞军衔制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曾实行过军衔制。1965年,已经实行了10年的军衔制被取消。从此,人民解放军进入了长达23年的“无衔期”,成为世界上没有实行军衔制的为数不多的军队之一。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人民解放军的对外交往逐渐多了起来,一些同志反映“我们出国去,人家有军衔,我们没有。无论官兵,军装上都是‘一颗红星,两面红旗’,很难与对方进行对等的谈判和交流”。

  1979年9月,解放军总政治部在全军干部工作会议上提交《恢复军衔制度的初步方案》。经过会议讨论,提出军队拟改革和完善六项制度,其中一项就是军衔制度。此次会议结束后,解放军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向中央军委呈报《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正式提出“恢复军衔制”的建议。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到1984年底,恢复军衔制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计划初步完成。

  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6年8月15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研究了“恢复军衔制度”问题,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认识,不再提“恢复军衔制”,而是“实行新的军衔制”。邓小平对此也表示赞同。之所以叫实行新的军衔制,一是因为此次人民解放军的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等与1955-1965年实行的军衔制有很大不同;二是因为实行新的军衔制,可以与上世纪50年代实行军衔制以来遗留的历史问题分开,以减少纠葛和矛盾。

  1987年3月3日,邓小平在住地同中央军委常务副主席杨尚昆等商谈实行新的军衔制度和授予军队离休干部功勋荣誉奖章等问题。1987年12月30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决定,1988年国庆节前实行新的军衔制。

  拍板决定重大问题

  在修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及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时,许多人不主张设高衔,也就是不设元帅和大将。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慎重研究,请示了邓小平。邓小平提出,和平时期不设置元帅,并明确表示他自己不当元帅,并一锤定音:“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邓小平担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时间8年半、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时间不到7年,开启了中央军委主席不授予军衔的惯例。

  同时,邓小平还确定了“军职以上,一职三衔”的原则。这个原则贯彻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邓小平曾解释:军职以上实行一职三衔,道理很简单,年轻干部需要培养,他们的军衔可以低一些,职务可以高一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结合人民军队新时期建设的特点,规定军官军衔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1988年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军衔条例的颁布,是人民解放军新军衔制正式立法的重要标志。

  水新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