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材料只换标题?多地整治公文抄袭
日期:11-14
近期,内蒙古、青海、广西、甘肃、陕西等多省区推进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
11月10日,内蒙古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发文提到,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公文质量和工作效能,当天,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题学习会,在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另外在11月5日,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习研讨会。
在青海西宁,市政协“改文风转作风 提质效”专题研讨会于11月5日召开。会议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向公文抄袭“亮剑”。
《学习时报》评论文章指出,当前,部分地方党政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出现的“制定文件照搬照抄”“出台制度依葫芦画瓢”“撰写材料只换标题”等不良风气。这种一股脑的、不加甄别的抄袭,是典型的文风不认真、不严谨的表现。
“文风体现党风,关乎社风,不是一件小事。”文章直言,公文奉行“拿来主义”,看似文字失范,实为敷衍塞责,与“四风”问题相互勾连、难以区隔。往浅层里看,公文东拼西凑,表面是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出现了疏漏,其实是懒于干事、疏于思考的典型表征,反映的是个别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责任意识的缺位;从深层里论,公文起草能否摒弃东抄西袭,切实做到清新质朴、求真务实,考验的是领导干部对于实事求是原则的深入理解与深刻践行,以及是否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里,反映的是党员、干部的党性强不强、初心铸得牢不牢的问题。 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