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公布5起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以销售墓地返利为名非法集资
2022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王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16年至2019年,王某等人以实际控制的某殡葬服务公司名义,推出1年至5年期返本付息的墓地销售模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以1年期为例,客户购买该公司墓地满1年后,如愿退还墓地,公司将以购置金的8%-15%向购买人支付利息,并返还本金。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700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80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王某等11人抓获归案。2024年12月,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上述人员作出有罪判决。
以“医养结合”为名非法集资
2022年6月,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注册成立某养老产业公司,打着“医养结合”模式幌子,以出售消费卡、内部增资扩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消费卡模式为:出资人购买消费卡后,公司按照其出资金额的1.2倍给消费卡充值,消费卡可在公司关联的医院、养老院使用,两年期满后出资人可要求退还卡内余额,如未产生消费将按实际出资金额的1.2倍退还。内部增资扩股模式为:公司以每股1-1.2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公司上市原始股权,承诺一定时间内上市,如到期未上市则向出资人退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12亿元,涉及参与人500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95%)。
目前,李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以投资“保健品”为名非法集资
经查,2023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任某等人注册成立某科技公司,以投资“食叶草”项目为名,宣称有保健功效,大面积种植可带来可观收益,并招揽老年客户,承诺每单投资3000元,60天后退还本金和200元收益。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34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9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目前,任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销售“预付卡”为名非法集资
2023年2月,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廖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14年以来,廖某等人以其实际控制的某养老院为名,将服务分为“体验卡”“白银卡”“黄金卡”等六个等级,宣称客户向养老院交纳不等金额的预定金,即可享受相应折扣的养老入住优惠和年化利率8%-11%不等的“利息”,并承诺3年后退还本金,以此为诱饵收取客户养老服务预定金。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约4亿元,涉及参与人300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廖某等57人抓获归案。2025年1月,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上述人员作出有罪判决。
以提供“康养旅游”为名非法集资
2024年9月,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龚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龚某等人注册成立某康旅文化集团公司,在全国多地设立分公司,招揽中老年人游客,在旅游中召开项目推荐会,向游客推荐旅居项目,以18%-24%年化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6亿余元,涉及参与人800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3%)。
目前,龚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