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7版:问法热线-2024年05月22日
日期:05-22
>>>问题1
未成年人大额打赏
直播平台不管咋办
前段时间,刘先生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发生多次扣款,累计金额达到近5万元,后来了解到,自己上初中的儿子在某平台看直播过程中,给主播送礼物打赏。刘先生联系平台,对方不正面回答、推诿,因此想要咨询一下律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律师说法: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案例。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纠纷,多数涉及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些人在进行网络游戏或者打赏时,有的投入几千元、几万元,这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依法应当认定是无效的,“刘先生可以与对方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积极固定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2
父母不抚养子女
子女该如何维权
张先生的儿子儿媳是2008年结婚的,2010年和2012年分别生下两名子女。儿子儿媳之间感情不和,虽然没有离婚,但两人长期不回家,也从来不管孩子,两个孩子基本上都是由张先生照顾。现在两个孩子渐渐长大,生活和教育方面的支出越来越大,年近80岁的张先生感觉自己已经无法独自承担了。他找过儿子儿媳,但两人都不愿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张先生询问律师,能否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儿子儿媳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律师说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系法定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该义务不能免除。最高院出台的相关解释中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张先生的儿子儿媳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两人均没有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两个孩子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孩子的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将构成遗弃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3
孩子被霸凌不愿上学
能否主张精神赔偿
陈先生的儿子小陈今年15岁,上初三。前段时间的一天,小陈放学回家后,陈先生发现孩子的胳膊和腿部都有伤痕,询问后得知是被同班同学小马打伤。继续询问后得知,小陈称小马在学校里经常欺负他。当天上午课间,小马故意拍打小陈的背部,两人发生口角。下午放学时,小马趁其不备踢打小陈,小陈反抗未果,被小马持木棍打到胳膊及腿部。陈先生立刻送小陈前往医院,住院治疗12天。出院后小陈不愿返校上学,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状态。陈先生询问律师,除了小陈的各项损失外,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说法:小马故意殴打致伤小陈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其依法应当对小陈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小陈住院治疗期间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状态”,出院后不愿返校上学,均是被欺凌者产生的常见心理问题,可以认定其精神严重受到损害。陈先生可以将相关证据提交法院,本着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法律原则,法院在要求责任人赔偿医疗费用等物质损失的同时,会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给予受害者小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问题4
生父恶意转移财产
该行为能否被撤销
小刘今年12岁,是刘女士与前男友杨某的非婚生女。刘女士怀孕时,杨某就与她分手了,后杨某与宋某登记结婚。小刘出生后一直由刘女士抚养长大,杨某从未来看过她们母女,更没有支付任何抚养费。2023年4月,小刘诉请杨某支付抚养费。法院审理后判决杨某支付抚养费15万余元,并承担小刘从2023年4月起至年满18周岁的抚养费。该判决生效后,杨某不履行给付义务,小刘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因未发现杨某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刘女士经过了解得知,在开庭之前,杨某与其妻宋某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夫妻双方共有的一处住房变更登记为宋某单独所有。刘女士询问律师,小刘能否请求撤销杨某转移财产的行为。
律师说法:《民法典》中有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杨某作为小刘的生父,为了逃避抚养费给付的法定义务,将其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转移登记至宋某个人名下,致小刘的抚养费无法执行,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的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小刘可以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要求撤销该转移登记行为,应该会得到法院支持。小刘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造成非婚生的原因在于父母而非子女,不应由子女来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民法典》中明确赋予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并不以父母双方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抚养费的给付也不因子女是否婚生而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