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2版:评论区-2024年05月18日
日期:05-18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不久前,沪渝高速公路上,一辆警车超车截停一辆私家车,警车里走下两名未穿警服的男子,亮出证件后质问私家车:为什么没有为公务车让行?
此视频在网络上一经传播,引发公众强烈关注:警车可以在高速公路上随意截停行驶的私家车吗?私家车在什么情形下需要为公务车辆让行?警车上的人员没穿警服就执法,是否违背相关规定?高速上如此拦截车辆,是否存在危险驾驶?
5月17日凌晨,湖北松滋市警方发布情况通报:经查,5月10日下午,民警岑某、辅警罗某驾驶警车执行勤务时,超车变道拦停私家车。5月11日下午,涉事民警、辅警被停职,目前正接受进一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
据此不用否认,这又是一起执法人员霸道行权、任性用权的恶劣事件,让整个执法机关为之蒙羞。
高速公路不同于城市交通,车辆紧急刹车、别车都是危险操作,很容易引发恶性事故。网传视频显示,私家车与警车并行在高速公路上,前方均有货车。行驶中,警车先按喇叭,后响起警笛,疑似提醒私家车要超车,但私家车未让行。之后,警车寻机加速行至私家车左前方,“示意”私家车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有律师对媒体表示,如果经调查涉事民警事发时并未执行公务,就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嫌危险驾驶。
对此,网友直言“没让警车变道超车,警察怒了,公器私用,无法无天”。当路怒的出口得到公权加持,这件事就格外刺痛了公众。执法人员质问私家车司机为何不让行,充分暴露了个别公职人员高高在上、睥睨众生的严重特权思想。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滥用,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损害的是执法机关的公信与威严,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教训已经不少了。就在事发同一天,深圳交警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也出现随意拦车,用语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云南个旧运政执法人员的“碰瓷式”执法更是引发轩然大波。
公权绝不可“任性”滥用,公权必须慎用善用,“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持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运行有边界、受控制。
回到这起事件本身,必须厘清警车不是特权车,作为公务车辆更应带头遵纪守法。公众期待,权威部门尽快查清“警车逼停私家车”事件,就此事给出一个严肃公正的裁决。有时评人说的好:“无论结果如何,有些常识值得不断重申——执法者的权力来自人民,越是拥有权力者,越应该敬畏人民、敬畏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