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4版:真探-2024年04月25日
日期:04-25
对于未成年人充值问题,记者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充值的游戏金额较大,与其年龄和消费能力不匹配且没有得到监护人同意和追认,家长和监护人可以请求退款。但是如果家长存在监管失职的情况,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返还的数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张律师提醒,未成年人利用家长的身份信息进行游戏注册和游戏充值的事件多发,未成年人缺少自我管控的能力,在体会到游戏充值带来的虚荣感后,如果不加以管制,最终只会积少成多。要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从根源上说,父母和监护人应该保管好手机密码和支付密码,引导孩子正确对待网络游戏。此外,游戏公司也应采取、探索更加完善的支付验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