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2版:城事新闻-2024年04月13日
日期:04-13
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亚梅
青岛全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超过238万人,老龄化率达23%,做好养老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4月12日,青岛市民政局召开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吹风会,解读养老服务系列相关政策。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近期市民政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形成以《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引领,以《青岛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为支撑的系列政策文件。
打造“综合监管一张网”
为加快建成具有青岛特色,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制定发布青岛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含37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内容和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老年人需求等因素动态调整。
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区(市)、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加强设施适老化改造,实施口袋公园适老化建设改造行动,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
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养老机构,支持优质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运营。深化老年人助餐服务推广提升行动,将老年人助餐补助范围拓展至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取消周末补贴时间限制,提高农村送餐补贴标准,建立助餐机构运营奖补制度。
鼓励驻青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打造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实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组织青岛市敬老使者等称号评选。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奖励补贴、岗位津贴等政策,着力培养和建设一支数量足、专业性强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同时,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打造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张网”,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基本信息共享、监管信息互通、信用信息公开。并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组织保障,统筹要素资源,打造青岛特色养老服务模式。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做好养老服务工作,人才队伍是关键。市民政局等11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支持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给予80万元~100万元的省级专项奖补。推动养老机构挂牌成为院校的实训基地。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职业院校等申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奖励和岗位津贴制度。开展“青岛敬老使者”“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每年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才推荐参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
鼓励医务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执业,享有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实施“物业+养老服务”“家政+养老服务”“护理+养老服务”行动计划,引导更多专业人才跨行业、跨领域参与养老服务。
实施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养老综合责任险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可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最高3000万元。
■相关新闻 拓展社保卡领域 实现“一卡通用”
本报4月12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昌威 通讯员 张晓明) 4月12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4年全市社保系统将聚焦六项重点任务,持续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全年新增12万人以上目标。
聚焦新增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及农民工等群体,实施参保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精准扩面,推进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优化调整社保费申报缴费流程,进一步提升参保便利度。坚持“政策找人”,持续推进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动态清零”,确保困难群体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1至4级职工三项定期待遇。推广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社银联办”模式,探索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免申即享”服务,完善遗属待遇手机端申报功能。
探索将尘肺职业病及精神病类工伤职工纳入工伤康复体系,健全工伤康复各项机制,鼓励引导工伤职工通过技能职业培训等方式尽快复岗再就业。深入推进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障制度,探索将职业病工伤一至四级人员纳入伤养结合服务体系,制定多元化伤养服务方案。跟进落实国家职业伤害保障政策,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适时开展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简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将工伤职工初次康复确认纳入常态化远程视频鉴定服务范围。
持续推进“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全省统一的线上线下业务经办。创新“社保相伴”提醒服务,方便职工及时核实参保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维权。拓展社保卡在惠民补贴发放、公积金管理、校园管理、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多领域“一卡通用”。提供更多社保适老化服务,打造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社保场景。进一步完善胶东经济圈工伤异地委托调查、胶东五市大数据协同认证平台、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数据共享,推进胶东经济圈社保一体化向纵深发展。
聚焦违规一次性补缴、重要参保信息修改、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等问题,开展常态化数据稽核。打造社保经办岗位权限管理平台,健全社保经办业务风险防控平台,加强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
大力开展服务质效提升行动,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更多事项“一次办”“集成办”“就近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行,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人性化服务。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等宣传活动,深入企业、社区、校园等场所,广泛宣传社保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
为加快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本轮政策的特点有优化机构养老服务政策、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健全老年助餐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创新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突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支持100张以上床位的普惠性、规范化养老机构建设,推动养老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运营。优化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加大对自理老年人和长期护理保险未保障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补贴力度,推动机构养老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补贴由6.5折优惠提高至5折优惠,完善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强化对长期护理保险未覆盖的老年人的保障。
将享受助餐补贴的老年人由70岁以上扩展到65岁以上,取消周末补贴时间限制,老年人周一到周末都可以享受政府补贴。建立助餐机构运营奖补制度,符合条件的助餐机构根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和老年人满意度每年可获得2万元~5万元的运营补贴。
农村消费引导补贴的范围由农村户籍85岁以上老年人扩大到70岁以上,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时每人每月可享受6折补贴(每月最高补贴不超过50元);针对农村送餐难问题,提高农村的送餐补贴标准,由2元~4元调整为2元~6元,引导支持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
优化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制度,提高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至30元,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不仅可以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获得医疗赔偿,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享受医疗过程中的陪诊、康复、随诊服务,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奖励标准,对在青岛市养老服务机构入职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规定给予2万元~4万元入职奖励;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按规定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