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5版:城事关注-2024年03月22日
日期:03-22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丁也珂律师表示,业委会可行使管理权,但无权干扰业主对其“所有物”权利的主张。“换言之,业委会没有权力擅自给业主车辆上锁。”他认为,业委会通过锁车的手段阻碍车辆使用涉嫌侵权。此外,法院已判决车位不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和权利人签订了合同,是一种合法占有车位的状态,通过锁车去干扰业主合法占有也是不合法的。
丁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业主可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业委会某个或某些成员乱作为,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或请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提议罢免相关业委会成员的任职资格;若在业主请求后,业委会拒不召开业主大会的,业主可向街道或社区提出请求,由街道或社区负责组织召开;业委会成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若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部门反映,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也就是说,当业主的权益受到损害或侵害时,可针对‘业主大会的决定或业委会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业主撤销权’之诉;当业委会某个或某些成员乱作为时,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或请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提议罢免相关业委会成员的任职资格。”他说。
至于,物业费能否打入个人账户?丁律师认为,通过私人账户收取物业费,不仅缺乏监管、公信力,而且可能涉嫌公款私用。他说,根据多部门共同下发的“关于《青岛市业主共有资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业委会可开立“业主共有资金账户”。他建议业委会尽快前往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业主共有资金账户”,规范资金收支,同时做到定期公示。
“归根结底还是车位权属问题。”众成清泰(西海岸)律师事务所王慧慧律师认为,车位权属应依据法院判决而定。她建议,杜先生可以拿出与开发商签订的租赁合同,通过起诉来确定车位使用权。“如果法院判决车位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那么业委会就不能代表全体业主去处分这个车位。”王律师说,小区业主有住宿和停车的权利,业委会同样没有权力阻止业主开车进小区。
那么,这起锁车纠纷到底何时化解?3月21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湖岛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媛媛。
张媛媛介绍,因锁车过程中产生了肢体冲突,业主报警后,警方正在走相应的程序,目前街道办也在等待派出所最后的决定。她认为,基层治理需要协商和调解,就小区的车位管理而言,业主大会通过了约定,如果有不服从管理的,业委会会做出相应的处理,这个程序业委会也确实走了。“如果通过了相应的程序,他们自己也做出约定,我觉得我们也没有理由去过多地干涉。”
“街道办没有偏袒任何一方。从个人感情上来讲,我是觉得锁车确实是比较过分的,但是从小区内部的议事规则或者已经形成的业主公约的角度,以及管理严格和成效来讲,也应该尊重他们的管理。”张媛媛表示,街道办一直在约谈双方,就是想找到一个最合理的解决办法。但是目前双方都各执一词,虽然这个矛盾和疙瘩一直都没完全解开,但是街道办从来没放弃过。“大家有诉求,我们就寻找别的办法,或者是不断地去搭平台,用什么样的方式至少能达到一个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