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Y03版:城阳 综合-2024年03月15日
日期:03-15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19日,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外地游客叶先生投诉。据了解,叶先生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某APP在城阳区一家公寓花费1384元订购了4天房间,入住后发现自己的房间是半地下室。起初,叶先生自己与酒店方协商,只入住2023年6月16日一晚上,要求酒店方将2023年6月17日、18日、19日的房费退还,但酒店方拒绝了叶先生的诉求。叶先生对此不满,随即投诉到区市场监管局,并期望相关部门协调该酒店将剩余三天的房费和押金共1063元退还给自己。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公寓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网络订购房间的相关信息。经工作人员与酒店方多次沟通协商,并向该单位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该公寓将剩余房费和押金退还,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和解,避免了消费者的损失。
【消费提示】
通过网络订房时,建议选择信誉好的第三方预订平台,并认真阅读预订相关条款。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预订,应尽量了解掌握酒店相关信息。办理入住时如有不妥可及时提出。如因个人原因确需取消已预订房间的,可与平台或酒店积极沟通,尽量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