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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 -A06版:问法热线-2024年03月13日

日期: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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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6]问法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实习生 王筱涵

“购买协议明显不公平,我的定金还能要回来吗?”“购买的房屋漏雨无法居住,维修期间也收物业费?”“购买的回迁房对方不配合办证,我该怎么办?”……3月12日上午,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96663开通房产纠纷专线,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王鹏律师和高志杰律师在线与市民互动,就市民买房、租房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每周二上午9:30,半岛问法热线都会与市民相约。3月12日上午9时许,两部热线电话就同时响起,市民纷纷来电。“律师你好,我最近遇到了个房子方面的难题,想向您咨询一下。”市民李先生来电表示,这个问题已经让他好几天辗转反侧。
“20多年前,我们村拆迁,每个平房分了两套楼房,我除了分的这一套楼房外,还向同村的村民买了一套回迁的楼房,付了钱也签了房产买卖协议,对方给我打了一个收款的条子。”李先生表示,这套房子一直是自己在居住,最近村里的这些回迁房可以办房产证了,“当时我们只是签了买卖合同,也没到村里去做变更登记,前一段时间我找到当时卖给我房子的同村村民,对方现在不配合我办证,我该怎么办?”
听完李先生的讲述后,高志杰律师表示,李先生可以通过两个方式去尝试解决。“首先您可以拿着房产买卖协议,以及当时的交付凭证,去找相关的办证部门去沟通,看看能不能直接变更,如果变更不了,可以找村委配合,出一份情况说明,看相关部门能不能直接变更。”高律师表示,如果这些方式行不通,那就可以凭借房产买卖协议以及付款凭证、水电物业费单据等,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协议,配合办理变更登记。
当天上午的电话此起彼伏,来电市民多,市民咨询的问题角度多样。“几年前我在市北区买了一套别墅,2022年7月份交房子的时候,我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有漏雨的痕迹,我就没有收房子,让开发商维修。”张女士说,房屋漏雨比较严重,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维修持续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
“等到2023年8月份左右,房屋漏水问题才基本解决,我想要收房子了,这时候物业告诉我想要收房子,需要让我补齐物业费,也就是说物业费要从2022年7月份开始算,否则不给我们房屋钥匙。”张女士表示,因为开发商建房质量问题导致房屋漏雨自己无法居住,这个责任是开发商的,自己不应该交这个钱,“我们的损失还没人承担呢,物业现在找我们要两万多元的物业费,这也太霸道了。”
王鹏律师表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开发商应该承担维修责任,因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物业不应向业主收取维修期间的物业费,“我们建议您找开发商、物业进行沟通协商,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同时请求法院判令物业费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算。”
房产问题事关居民生活幸福感,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大事,记者就当天上午市民比较关心的典型问题进行了整理,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