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QS07版:北宅 综合-2023年12月29日
日期:12-29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晓林 整理
(一)签约家庭养老床位
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签约对象主要分为三种类型:1.崂山区户籍60岁(含)以上未入住养老机构的城乡特困老年人;2.崂山区户籍60岁(含)以上未入住养老机构的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3.崂山区户籍60岁(含)以上未入住养老机构的失独老年人。
(二)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优惠政策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优惠主要分为三种类型:1.能够自理的城镇户籍老年人每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为400元(农村籍为300元);2.1~2级失能的城镇户籍服务对象每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为900元(农村籍为675元);3.3~5级失能和重度失智的城镇户籍服务对象每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为1200元(农村籍为900元)。
办理程序:签约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的居民,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上门进行自理能力评估,经街道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政府购买服务。
(三)崂山区老年人就餐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崂山区户籍且在崂山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到崂山区助餐机构就餐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顿午餐最高6元(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按照未享受折扣、享受1种折扣和享受2种折扣(即折上折)优惠的,分别补贴6元、5元和4元(均含市级3元)的标准进行,就餐补贴资金在购买老年套餐时使用。
非崂山区户籍70周岁及以老年人享受市级每人每顿午餐3元补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享受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签约服务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助餐补贴和青岛市农村养老服务消费引导补贴。
同时签约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购买助餐服务时,可以叠加享受6.5折家庭养老床位补贴和老年人助餐补贴。
(四)农村养老服务卡补贴
1.崂山区户籍85周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在个人持有的农村养老服务卡上每月消费不低于100元时,政府为其补贴50元,即购买居家服务时,享受6.66折折扣(每月最高不超过50元);
2.崂山区户籍60岁以上2~5级失能农村老年人,在个人持有的农村养老服务卡上每月消费不低于200元时,政府为其补贴120元,即购买居家服务时,享受6.25折折扣(每月最高不超过120元)。
在使用农村养老服务卡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时,可继续按照相关要求享受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6.5折优惠补贴。其中在购买助餐服务时,还可同时享受老年人助餐送餐补贴政策。
(五)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
申请条件:具有崂山区户籍,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申请程序: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申报登记。
补贴标准:老年人体检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六)高龄补贴
申请条件:崂山区户籍年满80周岁的居民。
补贴标准: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2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2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长寿补贴,每人每月1900元。
养老服务热线:
崂山区民政局:88996991;北宅街道:87853939
(七)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参保对象:发生意外事故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崂山区户籍老年人。
投保方式:崂山区户籍老年人参保实行免清单投保,符合条件后自动纳入保险和理赔范围。报险电话:40010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