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6版:视点-2023年12月20日
日期:12-20
本报12月19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尹彦鑫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 12月1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青岛中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据了解,青岛中院2022年6月成立“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是最高法院在全国设立的八个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之一。基地成立以来,青岛中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合力,依法妥善审结了一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保持对证券期货犯罪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潜在不法分子。
发布会从“从严惩处”和“优化工作机制”两方面介绍了青岛中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情况。青岛中院坚持“零容忍”总基调,对近20名证券期货犯罪分子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统一证据认定共识,与青岛证监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认定证据参考标准》,抓住证据认定这个关键,促推提升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建立立体化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青岛证监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沟通,建立四方会商机制,推进证券期货犯罪协同治理。建立调研支撑机制,加强证券期货犯罪审判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建立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机制,联合培养既懂证券期货业务、又懂法律知识的专业型人才。
为探索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证券期货犯罪审判“青岛模式”,青岛中院将以深化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建设为着力点,持续公正高效审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聚焦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犯罪,加大财产查控、处置力度,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在对证券期货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的同时,对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赃退赔、符合认罪认罚从宽适用范围和条件的,依法从宽处罚;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持续推进治理与治罪并重,健全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机制,与相关机关形成防范和惩处证券期货犯罪强大合力,做实“抓末端、治已病”和“抓前端、治未病”相结合,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发布的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证券违法活动,涵盖了青岛中院审理此类案件的主要类型,反映了当前证券期货犯罪的基本行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