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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 -A04版:问法热线-2023年12月20日

日期: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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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4]问法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或是为了帮助朋友解决困难,或是为了增进朋友之间的感情,亲朋好友之间借钱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但是借钱给朋友也有风险,由此产生的纠纷也不在少数。12月19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借贷纠纷,我们邀请了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王琎律师和李慧敏律师做客。借给朋友钱后,朋友去世了,这个钱跟谁要?刷信用卡借钱给朋友约定了高额利息,合法吗?两位律师就一些借贷关系中的常见问题为市民进行了解答。
上午9点30分,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两部电话准时开通,两位律师早早来到热线电话旁等待。“说起这件事还有点伤心,但是借出去的钱不去找不去问又不行,毕竟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一阵电话铃声响起,王琎律师接到了市民李先生的来电。“前些年,我的一个朋友跟我借了10万元钱,说是要给孩子买房子用。因为我们关系都比较好,我就同意了,对方给我写了借条,并签了字,我将10万元现金给了对方。可是前段时间我的这位朋友去世了,我找到朋友的老婆和儿子,他们说对这笔钱不知情,我现在该怎么办?”
听完李先生的讲述后,王琎律师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像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您可以将您的这个朋友的妻子和儿子告上法庭,因为有借条在手,这笔借款属于你朋友夫妻的共同债务,虽然您朋友去世了,但是他的妻子有还钱的义务,同时如果他的儿子继承了您朋友的遗产,他也应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债务。”
除了为李先生解答这个问题外,王琎律师还从专业的角度讲解了如何才能最保险地保证借出去的钱有痕迹。“在现实生活中,借钱给别人除了写好规范的借条外,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这样出借方和收款方的流水是完整的。如果您当时是转账给对方,你甚至都不需要将借条拿出来,这个案件到了法院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借款,法院就会让他解释这10万元钱转账的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分辨不清给别人的钱是投资还是借款,从而产生纠纷。“2021年时,一个朋友介绍了一个公司给我,让我投入10万元,我觉得我拿固定的利息,这就是一个借款。”孙女士告诉李慧敏律师,“当时我和这个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该协议约定我投资10万元,投资期限一年,收益率12%(年化收益),收益处理方式为本息到期一次性支付。可是协议到期后,对方本金和收益都没有给我,我找对方协商还款,对方却说这是投资,我头就大了。”孙女士询问李慧敏律师,对方的协议上明确了固定利息,她所缴纳钱款是借款还是投资?
到底是名为投资实为借贷,还是确确实实是投资呢?李律师表示,案件定性难是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其中一类是以其他关系掩盖民间借贷关系,如以买卖关系、委托合同关系等掩盖民间借贷,另一类是以民间借贷问题掩盖其他法律关系。“您与对方签订的协议中约定了本息固定回报条款,即约定年收益率12%,此系约定有保底条款,属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关系,从您表述的内容来看,你们双方应该是民间借贷关系。”李律师建议孙女士如果跟对方协商解决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从您所讲的内容来看,法院应该会以借款合同纠纷确定案由,并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