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5版:城事关注-2023年12月02日
日期:12-02
11月29日,针对玫瑰庭院小区多位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回复。
关于计票问题,街道办称,筹备组于6月17日组织40余位报名业主进行互相推荐。唱票结束后,有业主对结果提出异议。6月20日,筹备组通过电话通知报名业主参加重新唱票,发现唱票结果确与第一次唱票结果有差异。最终公示的候选人名单以第二次唱票结果为准。针对筹备组2名人员在唱票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工作失职问题,经筹备组研究决定,免去2人的筹备组成员资格。
对于一户两人分别参加筹备组和参选业委会候选人问题,街道办称,该业主报名业委会候选人时,筹备组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核,但未考虑到一户家庭两位业主报名的情况,且那名筹备组成员也未提及其妻子报名参与的情况,故未将其与筹备组业主代表的情况进行核对,导致该业主也参与了业委会候选人互推投票。
关于业主大会召开时间问题,街道办称,考虑到线下投票为线上投票的补充形式,参与业主较少,加之应小区部分业主要求线下投票,筹备组组长全程参与,且线下投票结果需在线上投票截止时间前录入投票系统,综合考虑时间、人员等因素,筹备组确定了业主大会召开时间。考虑到刚开始时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最高,故投票第一天选在了周日,以方便平日上班的业主参与线下投票。会议通知已在业主大会召开前17天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了公示,且公示期间没有业主提出异议。
街道办还称,根据相关通知可知,市住建局下发的议事规则范本和小区业委会选举办法中提到的“投票提醒”并非为业主理解的手机短信,而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送达的投票提醒。经咨询了解到,目前平台只将在投票期间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查阅投票通知的业主计入参与度,而未将未通过微信公众号查阅投票通知但收到手机短信的业主计入参与度。街道又针对参与度问题咨询了行业专家,专家解释,是否计入参与,不能简单抠字眼,更应看业主的知情权是否得到保障,若业主已查阅议题知晓了会议内容,知情权得到了保障,则可以视为参与;若业主只收到了会议通知但未查阅议题不知晓会议具体内容,知情权未得到保障,则不宜视为参与。
针对业主提出的“专有面积有误”问题,经街道逐一核对,发现其中8号楼1单元102、8号楼2单元102、8号楼3单元102等3户房屋与实际情况不符,疑似与已经设置成共有房屋的物业用房等3户房屋存在重复。针对相关问题,街道正在进行求证,目前尚无明确结果。“该问题与同一户家庭两名业主同时报名参与筹备组和业委会问题的出现,反映出筹备组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确实有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街道办事处代表作为筹备组组长,更需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严谨细致、举一反三,更好推动业委会成立工作开展。”
11月30日,记者致电筹备组组长陈超,他称,“这个事我不清楚,也不方便回复,因为街道其他部门在处理这个事。”12月1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世园街道办,负责宣传的史女士确认了上述书面回复。针对投票问题,虽然人数超过了,但面积没超过三分之二的规定,所以愿意成立业委会的业主就要求街道认定这个面积,不愿成立业委会的就以面积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为由要求不能认定。对于街道是否对业主提供投票指导及“参与”行为的认定,以及筹备组成员唱票环节“作弊”等问题,史女士表示,该科室不具体负责这项业务,“如果您有时间的话,可到街道一趟,让相关科室给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