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5版:问法热线-2023年11月22日
日期:11-22
客服所说的大不一样,多次找到店铺要求退货,可店铺以各种理由拒绝。王先生现在想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他询问律师自己不知道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如果可以,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说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因此王先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要销售者的相关信息,通过诉讼解决问题。至于网购的管辖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网购纠纷高效的维权方式是,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和商家协商无果后,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主体违规行为进行投诉,还可以通过行业调解协会、地方人民调解组织等进行调解。
问题4>>>
快递员导致包裹丢失
快递公司是否要担责
陈先生通过某快递公司的APP下单寄快递,该公司的快递员上门取货后的第二天,陈先生接到快递公司的电话,称陈先生的快递丢失了。事后陈先生了解到,寄件当天,因快递员还有三四个地方需要取件,遂将取好的陈先生的快递放置在单元门口,待小区其他地方的快递全部取好后,将之一并运回快递站点。当天,快递员回到公司后,未核对快递单号和快递物品,即将之交付仓管人员,由仓管人员扫描、发车。第二天,快递公司才确认该快递丢失。陈先生要求快递公司全额赔偿,可快递公司称陈先生没有对快递进行保价,只能按照运费的7倍进行赔偿。陈先生询问律师,快递员弄丢自己的快递,快递公司是否应该赔偿损失?
律师说法: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在收取陈先生寄送的物品后,将该物品放置小区门口离开,去其它地方继续取件,未尽到审慎的保管义务;在快递送回站点后,快递公司的仓管人员也未及时核对、清点,至次日才发现陈先生寄送的物品丢失,具有重大过失。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承运方对托运人的财产损失具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其不得援引免责条款减轻己方责任,该条款对其并不发生效力。因此快递公司应该按照陈先生丢失快递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在快递服务实务中,快递员常常为了提高揽收量,一次到多个地址集中揽收托寄物后,才返回快递经营场所进行集中内部处理,再进入转运环节。在揽收后,快递物品脱离快递人员管控,或者在集中处理时混包导致丢失,均系快递服务企业未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的要求妥善保管托寄物所致,应对托寄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5>>>
网上购买的白酒没有标签
能否向商家主张十倍赔偿
于先生在某购物平台下单,购买了由某贸易公司销售的白酒一箱。收到酒水后,于先生发现购买的白酒的外瓶包装只有白酒名称,没有标明生产厂家、生日日期、配料表等内容的其他标签。于先生担心商家售卖的白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没有食用。于先生询问律师,自己是否可以向商家主张十倍惩罚性赔偿?
律师说法:对经营者适用十倍惩罚性赔偿应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一是经营者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二是经营者主观上系明知《食品安全法》中有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同时《食品安全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也有明确规定,是指食品实质上存在有毒、有害,不符合应当有的营养标准,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情况。根据王先生的描述,他购买的白酒外瓶包装上无标签未给其造成任何食用误导,且王先生也没有饮用,因此王先生主张十倍惩罚性赔偿,应该很难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