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2版:评论区-2023年11月11日
日期:11-11
患者红包“先收后退”?在很多医院明令禁止医护人员收红包的当下,广东湛江西南医院却“逆向而行”,明确奖励医生先收后退患者红包,凡收红包后上缴的,都按每个红包100元予以奖励。据报道,自4月份至今,该院已奖励8名“先收后退”红包的医护人员,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更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减轻患者及其家属和医务人员的心理负担”。此事产生不小争议,有人认为此举既照顾了病患情绪,又让医护人员不违规;也有人认为,初衷无疑是好的,但拒收红包是对每个医护人员的刚性要求,如果放任甚至鼓励这样的“红包潜规则”,医患关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
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患关系 □特约评论员 陈晓静
近年来,对于医疗领域中存在的腐败行为,国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出台各种措施,明令禁止医生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红包。日前,广东湛江某医院允许医生先将红包收下,手术后再上缴医院退给患者,并对该行为予以奖励。据说,此举既照顾病患情绪,又避免医护人员违规,缓和了医患关系。实际上,这是对政策的错误解读。
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不收红包,是医生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不收红包也是对每个医护人员的刚性要求,是每一名白衣天使必须守住的底线。医护人员应该用精湛的医术和热情的态度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收取红包不仅有违职业道德,也是应该制止的不正之风。允许医生对红包“先收后退”,无论结果如何,都是对“潜规则”的妥协,败坏了社会风气,加剧更多没送红包患者的焦虑不安。
在医患关系中,由于专业技能的壁垒、信息获取的被动,患者是相对弱势的一方,为了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患者给医生送红包,有着复杂不一的心态,有些是出于朴素的情感,有些是出于避险的无奈,通过送红包“求得心安”;作为医生也常常处于“红包压力”之下,很多医生为了退红包花费不少精力,甚至会因为退红包导致患者降低信任。
但是,医德比医术更重要。真正改善医患关系,应多管齐下。首先,保障医生的合法权益,提升医生的职业尊荣感,建立透明、可激励的薪酬制度。其次,根治医疗红包腐败行为,应加强行政管理,加大处罚力度。作为患者,也应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健康、公平的医疗环境。再次,刑法不能缺席。医生对患者进行诊疗是一种技术服务,不涉及任何组织给予的职权背书,在目前法律框架下,患者向医生送红包,数额不大构不成犯罪,但医生如果长期收受红包,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触犯刑法,涉嫌犯罪。
医者仁心不仅是一种要求,更是一种社会责任。这不仅需要医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也需要每一位社会成员共同努力,以信任和尊重推动医患关系的改善,创造一个更健康、更和谐的社会。
(作者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
红包“先收后退”,只能是权宜之计 □特约评论员 伍里川
红包问题为何“久治不愈”?除了个别医生贪婪之心不失外,患者对于人情世故的过度考量和服从也是内在原因。当太多的人传播“送不送红包结果不一样”时,那些躺在病床上的人很难不受到心理暗示。
承认这种社会心理的存在,先收下红包再退,让患者消除不安心理,形成事实上的体恤,这算是迂回拒绝,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客观上,它减少了针对红包的人情拉扯,节约了医生的精力,最终也实现了风清气正的目的,因而值得肯定。
有人担心这是对歪风邪气的助长,容易引发更多人效仿,或者说,可能有医生将计就计,收而不退。但只要院方加上针对收而不退的罚则,并大力宣传拒收红包,形成送红包没必要、收红包不可取的氛围,假以时日,必能逐步匡正风气。何况,患者对红包问题极为关切,平日里会对真实情况加以打探或暗中观察,当发现不送红包也管用、送红包等于做了无用功之后,也会促动他们接受建议,共同抵制歪风邪气。
最初,人们送红包是为了感谢医生的辛苦付出,继而表现为希望得到公平待遇、不被另眼相看。以委婉、哪怕是以退为进的方式,关切群众的复杂情绪,呼应他们的朴素想法,并非没有价值。实质上,红包“先收后退”更像是一次暂时代管,这个过程中,群众的利益没有受到损害,群众的心情也得到了释放。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红包“先收后退”只能是一时权宜之计。更应该强调,医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接过红包。毕竟,即使是暂时收受红包也与当前的法律、纪律不相符合。这种行为势必受到法律和纪律的审视。换言之,院方在推行时就要想到今后如何“收场”。
必须看到,当事医院对收红包又退还者予以百元奖励,尽管奖金微薄,但依然可视为一笔额外收入,如果次数多了,自然可观。然而,这样的收入并不是劳动所得,理论上也是需要受到考问的。
总之,红包“先收后退”之策可适当推行,但不宜大张旗鼓、永无止境地实行,要谨防好经被念歪。因此,重申拒收红包的立场,引导医生清风两袖、患者免于“胡思乱想”,完全有必要。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专栏作家)
不能有了“面子”却丢了“里子” □特约评论员 宋守山
近日,广东一医院鼓励医护人员对待患者红包“先收后退”的新闻颇受关注。的确,我们应该看到“先收后退”这一应对方式的温情与无奈。说其“温情”,是医生照顾到患者的心情,又顾及其面子,怎么看也是一种医生对患者的人文关怀;说其“无奈”,是因为如果医生把大量时间和精力放到如何去退红包上,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又耗费精力。所以,姑且收下,过后退掉,一则可以让患者“安心”,二则能够让自己“静心”,把精力放在治病救人上。但是,若将这一行为“常态化”甚至“制度化”,则实在是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初衷南辕北辙。
首先,于情不通。“先收后退”如果成了一种制度,则“收红包”就成了一种正当的行为。本来偶有为之,可能是一种医者仁心的行为,但如果形成了“风气”,则会破坏原本正常的医患关系。因为以前患者可能还在犹豫给不给医生送红包,现在好了,既然医院会对医生进行“奖励”,那是不是在鼓励这种行为呢?是不是不仅得送,还得送得“热热闹闹”?反正这红包会退回来,医生也会受到奖励。如果不送,医生会不会觉得患者“不懂事”?如此情况下,岂不是又增加了患者的负担?医生也会更加为难,难以静心去治病救人。
其次,于法不容。送“红包”这种行为该如何界定呢?这不是婚礼上亲友间的礼尚往来,那么,给医生的“红包”严格来说算是“行贿”吗?如果是,如何界定医患双方的行为呢?医生上交了“红包”,自身当然没有问题,可反过来,是不是在上交“红包”的过程中,就等于揭发了患者的“行贿”行为?患者的内心此时还会“踏实”吗?如果放任这种行为,岂不是将认可这种行为制度化的医院变成了“法外之地”?
对红包“先收后退”,可能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一种典型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虽然可能会照顾了医患关系的“面子”,但却丢了清廉法治的“里子”,对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并无益处。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
@上观:
广东湛江这家医院鼓励医生对红包“先收后退”,看起来是想化解送红包的尴尬,出发点是好的,不过,执行起来则很容易“跑偏”。比如,绝大部分患者都是不送红包的,院方这么一“鼓励”,就等于是告诉患者要送红包。变相助长了不正之风,是把不合法的事情合理化。另外,一旦患者争相效仿送红包,个别医生经不住诱惑怎么办?如有患者假借送红包之名为医生谋取奖励、获取荣誉怎么办?
@新黄河:
任何行为应以遵纪守法为前提,应该态度鲜明地反对送红包行为,不能因为谁事出有因、谁的面子应该被顾及等,就默许其行为违法违规。正确处理医疗红包的确存在难度,但不管怎样,都不能以违反法规和形成“反向激励”的方式来处理。
@新京报:
从更长远角度看,患者送红包焦虑背后反映出争夺有限优质医疗资源的心理。对此,则应持续不断地加大公共医疗资源供给,建设有技术有能力又风清气正的医务工作者队伍,从根本上改善紧张的医患关系。
@山东大学张林浩:
事实上,患者到医院的目的只是治病,而医生的使命是平等对待并治疗好每一位病人,通过正常的收费流程将金钱关系“插入”医患关系之中本为回收成本的一种方法,怎能进一步以“先收后退”的方式将金钱关系抬高呢?因此,医院与医生要站在患者的角度思考,提升医疗流程效率,加强监管体系,惩治乱收费问题,畅通医患交流沟通渠道,如此才能真正地构建出和谐健康纯洁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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