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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 -A12版:评论区-2023年10月28日

日期: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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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陆丰市教育局发布的一份“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人员名单”引发社会关注。而且,此事并非个案,广东雷州、福建莆田也曾发布多则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不管公费师范生违约者数量多少,我们要认真思考的是问题背后的成因是什么?如何以更完善的制度和政策让公费师范生安心到岗、扎根奉献?
“公费师范生”是项好政策。对学生来说,不仅享有各种学杂费减免政策,还能持续获得财政补助,毕业后直接取得相应编制;对国家而言,可以培养更多优秀的年轻教师,改善区域教育师资短缺问题。早在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拉开了公费师范生培养的大幕。16年过去,这一重大举措对于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对培养大批优秀教师、鼓励更多优秀青年从事教育工作发挥了突出作用。
当下,对“公费师范生违约”问题要辩证地看。公费师范生接受完教育,要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合同,且回到生源地从事至少六年教育工作。个别公费师范生违约,主要是毕业后不愿意履行回到生源地从事至少六年教育工作的承诺。对此,一方面履职尽责、信守承诺应该是每个人的正确态度,岂能在职业生涯刚刚开始就以违约起步?另一方面,可能是四年大学生活让学生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产生了新的认知,对职业的兴趣发生了变化,对个人职业能力与岗位的匹配度产生了改变。这时候,面对实在不愿从事教育工作的毕业生,是简单地以一纸合同加以约束、强制执行,还是寻找更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呢?
一个不愿再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即便到了工作岗位,能否有热情和责任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呢?面对这一问题,是否可以在三方合同中预留弹性条款,允许不愿从教的公费师范生毕业时多一次选择?
建议对实行了16年的公费师范生政策进行评估评价,既关注这些年社会发展变化提出的新需求,也关注公费师范生群体心理、认知等方面的差异。让好政策变得更好,让公费师范生安心到岗、安心工作、扎根教育、热爱教育。
(作者为青岛市委党校教师、青岛市政协社会法制专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