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L02版:综合-2023年10月20日
日期:10-20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文文
有些车主为了追求个性,肆意将机动车改成自己喜欢的样子。然而,此种行为不仅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而且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严查改装车上路行驶、“飙车炸街”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同时,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10月3日9时30分许,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文化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的小型轿车行驶时声音异常,随即对其进行检查。经查,民警发现该车进行了改装。驾驶员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10月7日17时46分许,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S307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行驶时声音异常。随即,执勤交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查,民警发现该车进行了改装。驾驶员徐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徐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10月9日9时4分许,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南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时声音异常。随即,执勤交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查,民警发现该车进行了改装。驾驶员任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任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10月12日17时41分许,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巡逻至南京路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涉嫌改装。随即,执勤交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查,民警发现车主为了车辆好看,改装灯光且更换排气管,虽然车辆不会发出噪音,但仍属于违法行为。据了解,驾驶员张某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现场执勤民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对其进行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驾驶改装车灯的车辆上路,会干扰其他车辆驾驶员的视线,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不便。”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非法加装或改装车辆照明装置,容易引发短路,严重情况下可能导致车辆自燃。与此同时,强光会降低驾驶员对车速、车距的判断力,夜晚车辆会车时,强光可能导致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突发状况,驾驶员根本来不及反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除此之外,交警部门号召市民积极监督,对“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说“不”,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同时,共同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