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6版:视点-2023年09月19日
日期:09-19
余华英是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人。1963年12月29日,余华英出生在当地一户普通人家,排行老四。
余华英小学读到二年级时母亲去世,随后便辍学回家务农。在她17岁那年,父亲去世。1984年,时年21岁的余华英在云南大理游玩时结识重庆大足籍男子王某文。后两人结婚,王某文把余华英带回老家。在大足,余华英重新办理户籍。
1987年1月,刚满23岁的余华英生下女儿王梅花(化名)。
“两口子都不是勤劳、肯吃苦的人,王某文还在外面搞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在同村村民眼中,夫妻俩的风评并不好。
1992年,王某文涉嫌盗窃被抓。为了生计,余华英把王梅花交给王某文的哥嫂抚养,她前往县城的一家面馆打工。打工期间,余华英结识人称“龚木匠”的龚某良。龚某良比余华英大20岁,彼时的龚某良和余华英都有家庭和子女,余华英在没有与王某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龚某良同居并产下一名男婴。
余华英供述,当时两人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抚养这个孩子,加上是私生子,两人商量着把男婴卖掉。在龚某良的运作下,男婴被带到河北省邯郸市某村一个叫王某付的人那里,王某付又将男婴转卖。
据记者了解,这个孩子目前尚未找到。检方最终未就此起诉,有律师分析,这可能是因为证据方面未达到起诉条件,也可能是因为过了追诉期。
自此之后,余华英开启了长达11年的拐卖儿童犯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