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6版:问法热线-2023年09月06日
日期:09-06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民间借贷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如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由于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于亲戚朋友中,因相互间碍于情面,或对借款事项约定不明等因素,导致纠纷发生。手写借条忘写出借人信息,借出去的钱能要回来吗?朋友已经去世,我借出去的钱能否要回?9月5日,半岛问法热线开通借贷纠纷专线,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的陈继洋律师和王晓雨律师在线与市民互动。
上午9点30分,市民李先生打来电话咨询。他告诉陈继洋律师,由于朋友之间存在借贷纠纷,现在朋友之间也没有了往日的和气,自己借出去的5万元钱也要不回来。
“十年前朋友着急用钱,跟我借了5万元,当时对方写了一个借条,都没有谈利息的事,当时就想着帮朋友个忙。”李先生告诉陈继洋律师,“三四年后,因为我儿子要买房,我问朋友什么时候能还钱,当时他说手头还不宽裕,再缓缓。又过了几年,我这个朋友逐渐跟我疏远了,我拿着借条跟他要钱,他不承认了,说借条上没有我的名字,这笔钱不是跟我借的。”李先生告诉陈律师,当时对方写借条的时候,确实没有写上他的信息,“当时也不懂,现在这笔钱我就要不回来了吗?”
“根据司法实践,当事人持有的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受理。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只是基于日常经验规则的一种推定,并非绝对。”陈继洋律师建议李先生去法院起诉,“鉴于你手中的借条存在瑕疵,对方不认可,你需要对你是出借人进行举证,比如提交证人证言,提交能够印证的录音录像等,如果证据不足很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不具有债权人资格。”
同样是借给朋友钱,市民栾先生也遇到了难题。“多年前,我借给朋友3万元钱,也写了借条,有转账记录,去年清明节前后我还跟他打过电话要过这笔钱,但是今年5月份得知,朋友已经去世了,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王晓雨律师表示,首先栾先生可以将朋友借钱的相关证据出示给朋友的妻子和孩子,跟他们协商还款的事情。“如果对方不认可,您只能到法院去起诉了。”王晓雨律师表示,通俗意义上的“父债子还”跟民法典中债权的规定并不完全符合。
王律师解释,借款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全部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要求偿还。借款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由此可知,债务人死亡并留有遗产,同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情况下,债权人可向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主张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