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7版:问法热线-2023年07月26日
日期:07-26
基本案情:2021年5月1日,王某向张某转账10万元,双方未签署借条等凭证。后双方因款项归还事宜产生纠纷,王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自2021年5月1日起按同期LPR的四倍支付利息。张某抗辩称该10万元并非借款,而是王某因委托张某办事而向张某支付的报酬。
法院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王某已提交向张某转账10万元的凭证,张某抗辩该款项非借款而系其他性质的款项,则其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在其未提交证据证明的情况下,须承担不利后果,依据王某的主张和转账凭证,法院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
关于借款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本案中王某与张某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应视为没有利息,故王某无权主张借款期内的利息。但在张某经催告后仍不归还借款的情况下,王某可主张张某自逾期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因此法院认定张某自王某起诉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法官说法:民间借贷是指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以资金的出借及本金、利息返还为主要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说,民间借贷就是除银行贷款之外的,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借款。社会生产生活中,民间借贷行为大量存在,且与双方的财产权利直接相关,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注意防范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1.尽量采用书面方式将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担保责任范围、违约责任、费用承担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2.无论是借款还是还款,都尽量以转账方式进行,留好记录,有据可查。3.双方约定以房屋等不动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应尽快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未办理登记,出借人就不能以抵押房屋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实现不了担保目的。4.及时行使权利,并留存证据。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导致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就可以以时效抗辩不再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