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2版:重要新闻-2023年07月08日
日期:07-08
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就《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健全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监测预警、举报救助、网络暴力信息处置等制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网络暴力信息处置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传播等处置措施。强化直播和短视频内容审核,及时阻断涉及网络暴力信息的直播,处置含有网络暴力信息的短视频。
针对保护机制,征求意见稿称,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的网络暴力防护功能,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评论、转发和消息提醒等设置。用户面临网络暴力风险时,应当及时发送系统信息,提示其启动一键防护。还应当向用户提供针对网络暴力信息的一键取证等功能,提高证据收集便捷性。
针对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征求意见稿称,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网络暴力或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应当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网络用户违反本规定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关闭注销账号等处置措施;对首发、多发、组织、煽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的,采取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