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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 -A06版:问法热线-2023年07月05日

日期: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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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6]问法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买了法拍房被执行人父母住在里面不腾房,我该怎么办?朋友向我借钱给孩子买房,如今朋友去世我还能要回钱来吗?在众多诉讼案件中并不是赢了判决就能够实现自己的权益,往往一些案件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可以被执行?7月4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执行难题,我们邀请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的鲁桂霞律师和刘东尧律师在线接听市民来电,解答有关执行难的咨询。
借条未写借钱用途
聊天记录可当证据

7月4日9:30,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96663准时开通。
鲁桂霞律师接到市民冯先生的来电。“五年前,一位老朋友找我借了10万元,当时他跟我说这笔钱是给孩子买房的首付款,我就借给他了。当时还让他给我写了借条,但是没写明借钱的用途。”冯先生介绍,“去年,这位朋友去世了,我就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对方还这10万元,可是他已经去世了,名下也没有财产,执行陷入了‘终本’。”
冯先生咨询律师,他是否可以向朋友的孩子主张这10万元?
鲁律师经过询问得知,虽然借条没有写明这笔钱的用途,但是冯先生有和对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体现这笔钱是对方为了给孩子买房子所借。
“这种情况下,有证据能够显示这笔钱用于借款人给孩子买房,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请律师调查这笔钱的流水走向。如果能够证明借款人确实将这笔钱转给了孩子用于购房,那么大概率就可以将对方的孩子作为共同债务人要求还款,相信这件事会得到圆满解决。”
鲁律师提醒,这并不意味着只要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孩子就会成为共同债务人。根据司法实践,为子女购买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后因债务纠纷(债务产生与为子女买房无关)成为被执行人,所购买的房屋不可执行。

拒不移交“法拍房”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难题五花八门,市民陈先生向刘东尧律师咨询关于法拍房的问题。
“去年,我通过法院拍卖平台拍下了一套房子,之后拿着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但是原房主也就是被执行人无任何正当理由拒不腾房,还把他家里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父母请到被腾退房屋居住,我该怎么办?”
“司法拍卖是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的一种途径,但是现实中,一些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方式阻挠执行,严重损害买受人的权益。”刘律师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刘律师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以强制腾迁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您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后,对方并没有取得许可继续占用涉案房屋,其已构成侵权,您还可以通过另行诉讼的途径向被执行人主张其侵占房屋期间的费用。”
刘律师提醒,购房者在购买法拍房时,需到实地查看房屋状况,看房屋是否存在质量瑕疵,要仔细阅读《标的物介绍》《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内容,要充分了解房屋的拍卖依据、权证办理情况、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设立居住权、是否存在限购政策等问题。对不清楚的问题应及时咨询法院、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及贷款机构等,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已取得产权的买房人,如遇到房主或其他占有人拒不搬出,可寻求法律帮助,要求占有人搬出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延伸
半岛问法热线,周周见

半岛问法热线正式开通以来,陆续邀请法官、检察官、法学专家、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士,解答市民关注的民事、商事、行政、刑事、执行等各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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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期问法热线中市民来电咨询的热点问题,记者进行了梳理并请律师进行详细解答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