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6版:问法热线-2023年06月14日
日期:06-14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一年一度的6·18年中大促又拉开帷幕,您是否已经准备好了清空自己的购物车?在消费者买买买的同时,消费纠纷也呈现上升趋势,买到假货该如何维权?平台购物私下付款有何风险?6月13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网购纠纷,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曹磊律师和山东中诚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姚凡荣律师在线接听市民来电,从专业角度为市民提出建议。
上午9时30分一到,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如约响起。“我在拼多多平台上联系到手机代购商家,通过跟商家联系确认自己购买手机的型号、价格后,按照卖家要求将手机费用1200元转到了卖家提供的银行账号,没有在平台支付。”李先生告诉姚凡荣律师,后来发生了意想不到的问题,“几天后我没有收到发货信息,于是询问卖家何时发货,卖家回复已经发货,但未提供快递单号,后来我联系卖家发现已经联系不上了。”李先生咨询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听完李先生介绍的情况后,姚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电信诈骗,卖家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通过线下交易的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遇到这种情况应当立即止付、报警处理。“大家网购时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知名度高,安全性强的网络平台下单,不要点击陌生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购物,更不要与商家绕过平台私下达成交易,一旦出现纠纷,少了一份平台的约束,会给消费者维权增加难度。”姚凡荣律师提醒。
新款产品发布后进行预售,是一种常见的营销模式,预售定金不退困扰着市民梁女士。“前一段时间,我看好的一款手机在某购物平台上进行预售,定金为1000元,我就交了钱,但是当手机公布售价之后,我认为这款手机的性价比不高,因此没有支付尾款,我找店家退还定金,但是店家告诉我,如果支付定金之后,没有支付尾款视为放弃购买,定金不退。我该怎么办?”
曹磊律师表示,梁女士虽然通过互联网支付了定金,但在支付定金时,双方未对产品的价格作出过提示或者承诺,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并未对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买卖合同并未成立生效,梁女士支付的虽名为“定金”,实际上却是“预付款”,因此,商家应该退还梁女士1000元,如果协商不成,梁女士可以通过互联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退钱。
当天的接线活动中,市民咨询了各种网购纠纷的情况,其中不少商家存在评分低信用差的情况,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建议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并且注意保留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购物发票、快递单据、保修卡等相关证据材料。消费者除了应仔细了解卖家信用、商品属性以及买家评价等信息外,还应留意网购平台上的相关条款规定,提高防范意识,警惕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