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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 -A02版:重要新闻-2023年06月10日

日期: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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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2]重要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武汉一名男孩在校园内被撞身亡,孩子母亲杨女士几次接受采访,有网友对她的穿着样貌肆意评价,数日后杨女士在小区内坠楼身亡……在制造一个又一个悲剧后,网络暴力正引发众怒,舆论呼吁与道德谴责已无法对之进行有效制约,寄望于网络文化的自发向善更成为奢望。加之流量思维作祟与经济利益驱使,一些平台热衷于推送那些刺激性、情绪性、煽动性的内容,对催生网络暴力形成推波助澜之势。
760元把假消息炒成热搜
以寻亲男孩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为例,原告代理律师介绍,起诉对象是曾网暴刘学州造成恶劣影响的两名自媒体大V,他们曾拥有数万、上百万粉丝,在刘学州自杀前“多次发布侮辱性、攻击性内容,传播范围很广。”2022年初,这两名自媒体大V遭到大批网友投诉后,被平台封号。时隔一年多,两名自媒体大V等网暴者一直没有道歉。刘学州亲属表示,希望通过这次诉讼,让网暴者付出法律的代价。
一条条鲜活生命在网暴中消失,是悲剧更有愤怒。应该看到,在一桩桩网暴致死案中,大量网友是跟风者,罪魁祸首只是少数人,能被受害者、网友和媒体“揪”出来的,更是极少数人。
广州市某小学学生家长刘某,因女儿在学校被罚跑步对老师心生怨恨。2020年5月,她用化妆水、眼影伪造“血衣”,拍成图片发布在微博上,谎称女儿患有哮喘,被老师体罚致吐血抢救。短短几个小时,这条信息被转发过百万次,获得5.4亿次阅读,登上微博热搜,词条上赫然写着“广州一小学体罚哮喘儿童致吐血抢救”。
不到一天时间,事件发生戏剧性反转。警方调查发现,这则劲爆信息是刘某一手编造。虚假信息得以登上热搜,获得巨大关注,源自于仅花费760元的网络推手行动。在案件背后,靠“养号控评”虚增流量的灰黑产业链浮出水面。看似操作简单、小打小闹的虚假流量“生意”,整体规模已达千亿元之巨,遍及各大互联网平台。从浏览量、点赞量到交易量,一切皆可“刷”,破坏了互联网生态和社会经济秩序。

多地对网暴者提起公诉
2018年,四川德阳女医生在遭遇网暴后自杀,其丈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警方报案。2019年7月,三名被告人被诉至当地法院。2021年8月,法院对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常某一、常某二、孙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依法恢复法庭审理并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常某一、常某二、孙某某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煽动网络暴力公然侮辱他人,致被害人安某某自杀身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认罪悔罪情况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常某一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某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近年来,同样备受关注的“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被提及,并入选2020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亦明确了此案的意义——“是司法机关对普通民众在网上受到侮辱诽谤以公诉程序查处的首起案件。”
2020年7月,一段子虚乌有的视频传出,到受害人谷清(化名)提请刑事自诉,再到由刑事自诉转为刑事公诉,“对网络暴力说不”的个体呼喊,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共鸣。2021年4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郎某、何某犯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二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公诉人在庭上表示,该案的意义在于还网络一个清朗环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重拳出击从严整治乱象
对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我国上有《宪法》为依据,下有具体细致的规范。《刑法》对有关网络暴力的内容有定性规定,集中于侮辱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条款,“网暴追究刑责”案例甚至写入2022年最高法报告;《民法典》对公民人格权方面的规定亦可作为治理网暴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都有相关的规定,形成了遏制网暴的法律框架。
央视新闻报道,今年3月10日至5月22日,“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累计清理违规信息超过141万条,永久关闭账号6.66万余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部分“自媒体”在“胡某宇事件”“中电科加班事件”“医生倒提婴儿疑似虐待”“‘婆孙平移插队’视频购买流量增加热度”等热点事件中,借机造谣传谣、恶意炒作等违规行为。对谣言首发、多发的“自媒体”,依法依约予以关闭;对明知为谣言或虚假信息仍肆意传播,以及参与恶意炒作的“自媒体”,采取禁言、清理粉丝、暂停或取消营利权限等处置措施。 
据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等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