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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 -A16版:视点-2023年06月08日

日期: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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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16]视点       上一篇    下一篇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

6月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2022年青岛法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发布青岛法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两年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906件,涉案被告人1303人,判处实刑892人,遏制了“帮信罪”高发态势。
青岛法院审理的“帮信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案件数量、犯罪人数总体呈激增趋势。2021年青岛法院受理案件242件412人,2022年受理案件664件891人,案件数同比增加174%,被告人数同比增加116%,成为青岛法院刑事案件收案数排名第三的罪名。案件被告人以低年龄、低收入、低学历人群为主,35周岁以下人员占80%,学历以初中为主,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60%。上游犯罪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多位于境外,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伪装,非接触式犯罪,接收、转移赃款迅速,上游犯罪人到案难、核心犯罪事实查明难,被查获人员往往为接收被害人款项的收款银行卡所有人,系为追求蝇头小利而沦为犯罪“工具人”的“卡农”。犯罪手段主要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从买卖、提供“两卡”,逐步转变成为上游犯罪提供“跑分”等转账帮助。随着电信网络犯罪发展,犯罪分工不断细化,出现专门为转账人员提供接送、住宿等的配套服务。“帮信罪”法定刑虽轻,但对被告人的不利影响深远。
白皮书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围绕违法行为性质认定、被告人“明知”程度认定、“情节严重”认定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等形成裁判思路,介绍了青岛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聚焦惩治犯罪和社会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帮信”犯罪各项举措。
青岛中院从全市法院审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中选取十个典型案例,基本包括了“帮信类”犯罪案件类型。青岛中院希望通过发布这些案例,对公众产生警示作用:
一是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银行卡只限发卡银行批准的持有人本人使用,绝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及对公账户等支付账户,出租、出借、出售上述信息等,均有可能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帮凶,涉嫌违法犯罪。
二是切莫贪图小利,不轻信低付出高回报。时刻保持警惕,严防招聘陷阱,注意辨别用工单位资质,不参与帮助他人联系办卡、登记他人办卡,不进行高额度转账提现、刷单等资金结算兼职,不被蝇头小利诱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拒绝做犯罪“工具人”。
三是提高防范意识,主动分辨法律风险。关注司法机关、银行及电信运营商等官方发布的宣教活动及安全提示信息,了解不法分子作案手法,提醒家人朋友提高警惕。明确自身作为网络用户、公民等不同社会角色享有的权利与应当履行的义务,不踩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