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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 -A13版:金融热点-2023年05月24日

日期: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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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13]金融热点       上一篇    下一篇

半岛全媒体记者 赵亚斐

“非法荐股”(俗称)是指无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包括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以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销售或提供“荐股软件”等行为。近日,青岛证监局总结了以下套路,提醒投资者远离“非法荐股”。
同时,青岛证监局提醒投资者:谨记投资理财不受骗,查清资质是关键。投资者接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一定要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合法机构进行。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名录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监管对象”栏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或电话咨询证监会有关部门。对于相关人员给的网站和APP链接,要仔细辨别,不要被类似假冒网站蒙骗。
通过微信、抖音等互联网工具招收会员,推荐股票骗取钱财
案例一:投资者李某平时爱刷抖音,看到一个抖音博主在自己的账号上发表了大量财经类点评视频,包括股评和荐股类,并大量提及“潜力黑马”“重大借壳机会”“即将大涨”等诱导性词语,并且在评论区内有匿名回复进行煽动,使用“股神”“大师”“高手”“已经赚了不少”之类的表述。投资者李某遂私下与博主联系,加入相关微信荐股群,缴纳会员费数万元,称能得到博主的VIP荐股服务。但没想到在购买推荐的股票后却持续下跌,想退回会员费时却发现无法联系。
剖析:不法分子通常通过微信、微博、各类新媒体等网络媒体发布大盘分析、免费荐股等文章,树立起网络荐股“专家”“财经大V”的形象,诱骗投资者加入微信群或QQ群,以缴纳会员费、开通VIP权限费等名义,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收取费用,而这些所谓的“专家”均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也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的机构聘任。
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名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案例二:王某是一名全职宝妈,平时带孩子没时间,但又想通过空闲时间赚点投资收益。王某在某网站看到宣传有一款炒股软件,声称该软件能准确揭示股票买卖点,便拨打网站上的热线电话,对方称只要购买软件成为会员还会有股票信息提供,保证稳赚不赔。王某购买了3个月软件服务。一个月后,王某发现该软件的实际效果与宣称内容大相径庭,遂向公司提出退款。公司则称可以免费给王某展期服务3个月,并推荐有内幕信息的股票。随后,王某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陷入重度亏损的境地。经查,该公司无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实际是以销售荐股软件的方式从事非法投资咨询活动。
剖析:不法分子在销售炒股软件的过程中,往往通过各类媒体渠道进行引流,还会夸大宣传软件的荐股能力,甚至承诺收益率等,骗取高额的服务费。
以销售炒股课程为名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案例三:投资者张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号码的来电,对方自称是“XX资讯公司”的业务经理,声称公司是一家集证券资讯、课程直播、投资者教育于一体的在线投资者教育平台,宣称公司有炒股培训课程,通过课程可以学到各种炒股技术和战法,许多学员在听过该课程后都有不同程度的获利,但要缴纳360元、3600元不等的听课费。张某听后,认为自己不懂炒股,有人指导能快速挣钱,因此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加入公司建立的微信群。所谓的老师每天直播讲课,也会不定期地免费推荐股票。但张某根据其建议购买股票均造成了损失,多次电话要求公司退款未果。
剖析:不法分子通过直播、电视广告、电话广告以销售炒股培训课程为名,实际上以推荐股票为诱饵,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以私募基金、内幕消息为幌子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案例四:投资者孙某在浏览某微信公众号时,发现微信公众号文章作者经常普及私募基金有关知识,发布私募基金有关数据,声称自己是国内知名私募基金公司的投资经理。根据相关信息,孙某关注了该经理的小红书、B站账号,又和该经理建立了微信联系,经理称自己拥有大量的内幕信息,孙某可以向其或公司缴纳服务费,公司会提供有关信息。事实上该经理只是转发别人文章,公司只是个皮包公司,并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资质。张某缴纳的服务费不仅打了水漂,相关投资也损失惨重。
剖析:不法分子的办公场所往往就是租用一个几十平米的小房间,甚至隐藏在居民楼中,并雇用一些对证券、私募市场一无所知的业务人员通过事先准备好的“文章”在各类新媒体账号发布,引流后对投资者进行欺诈,骗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