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6版:城事关注-2023年05月10日
日期:05-10
管理办法》共8章61条,紧扣本市“提升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聚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水平,实现营商环境“大提升”。《管理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全市政务服务领域引领性管理制度的空白,也为今后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确立了新的目标遵循和坚实保障。
《管理办法》对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提出着力构建市、区(市)、镇(街)和村(社区)四级联动、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从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场所、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监督评价等方面实施规范,着力推进“七化”建设(办事场所规范化、事项管理清单化、办事指南同源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方式便利化、管理考核科学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
根据规定,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包括基本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政务服务部门不得单独设立和实施清单之外的事项,不得擅自取消、下放和调整政务服务事项。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管理办法》规定,推动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