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11版:城事社会-2023年05月09日
日期:05-09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签完了合同,装修人员又提出费用标准要变,价格也要增加,今年4月份,市民冷女士遇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她在山东路百安居装饰公司签了装修合同,具体的标准也约定好了。但是,在购买材料的过程中,施工队长提出收费标准要变,价格还要增加。冷女士感觉套路太多,一气之下提出解约。但是,退费的流程一直在走,却迟迟不见进展。
冷女士说,她在崂山购买的一套新房已经交房了,想着找一家正规的装修公司装修。今年4月份,她来到了位于山东路的百安居装饰公司进行咨询。她跟设计师详细地沟通了新居装修的想法,双方之间达成了一致。工作人员说有活动,提前交费的话会按照活动价格来处理,会更优惠一些。于是,冷女士提前预存了3万元。与此同时,她还另外交了8000多元的材料费,2000元的设计费。
冷女士说,整个装修涉及的工程比较多,她当时也详细询问了具体的收费标准,而如果选择打包装修的话,柜子、家具等只能在有限的几个品牌里选择。但这些品牌她并不喜欢,她就跟设计师商量,这些家具可否自己来进行选择,费用也不计算在内。当时,设计师也同意了这个方案。
当时,双方约定5月15日开始装修。在此之前,冷女士跟施工队长一起去购买相关的辅材,双方之间对于收费标准的问题产生了争议。冷女士说,当时她提前说好了,卫生间其中的一面墙使用防水涂料,收费也是按照面积来计算。但是,施工队长却表示,单独这一面墙的话,合同里的费用不够。必须重新按照其他的标准来计算,最少得1000元以上。
不仅如此,还有其他一些费用,也需要另外计算。冷女士说,她签合同时也把费用说明白了,现在临时又变卦。于是,她又重新找到设计师来协商。协商不成,冷女士直接提出要解约。她说,现在工人也没有进场施工,如果这样下去,也不知道会不会中途还有加价。但是,关于预存的3万元,对方表示退款需要走流程,但却迟迟不退。
5月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装饰公司的设计师桑女士。她回复说,当时跟冷女士协商了装修方案,原本是十多万的合同。冷女士提出,部分家具由她自己来购买。此后,在与施工人员沟通的过程中,她并没有听说有加价的行为。针对冷女士提出的解约,按照合同规定他们应该是收违约金的。但是,为了更好的服务顾客,这部分费用他们也没有收取。
至于费用的退还,他们一直在走流程。据她了解,流程很快会走完,到时候会将费用退还给冷女士。
■律师
预存款视为订金,应退还
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据张律师介绍,实践中经常有关于“定金”与“订金”的纠纷,根据担保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即为预付款,合同双方因故不继续履行合同的,收取订金方应予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具体到该纠纷中的预存费,其实就是预付款的性质,合同双方如果继续履行合同,预存费可以作为装修款冲抵,如果装修业主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装修公司应退还该预存费。建议市民在装修签订合同时,务必对各方的权利义务、装修价款等主要事项作出详尽约定,以避免纠纷发生。”张宝清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