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ZE06版:市北新声 社情-2023年04月28日
日期:04-28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姮 整理
有市民咨询,自己想在市北区申请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应该如何申请?申请标准如何?
回复:经落实,根据(青人社规〔2021〕2号)规定,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经教留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可领取青岛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累计缴满12个月社保;在青创业的,单位须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担任法人或负责人。申请标准为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
申领渠道为:1.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进行学历信息采集;2.通过青岛人才网进入“在青创新创业安家费申报”模块,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