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半岛都市报

半岛都市报 -A07版:城事新闻-2023年04月08日

日期:04-08
字号:
版面:[A07]城事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4月7日讯(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王好)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四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对于停车场区域类别划分及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计费方式方面,主要采取计时收费方式,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收费时段方面,明确旺季时段为每年4月20日~10月10日,淡季时段为每年10月11日至次年4月19日;明确日间时段为当日7:30~18:30,夜间时段为当日18:30~次日7:30。
收费标准方面,停车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各不相同。其中,一类区域日间停车根据淡旺季差别收费。以小型车单车次旺季日间收费标准为例,停车场一类区域旺季公共停车场地下、立体泊位3元/30分钟,地上泊位3.5元/30分钟;道路泊位首小时内3.5元/30分钟,首小时后4元/30分钟。收费上限60元/日间。值得关注的是,以后夜间停车更实惠。改革前,住在商圈周边的居民停车一晚,可能需要支付20元的停车费;改革后,18:30至次日7:30非交通高峰时段,道路泊位将免费。
此外,方案提出优先考虑“三证合一”居民道路泊位计月需求(“三证”指身份证、行驶证、不动产权证或经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计月收费标准一类区域为350元/月,二类区域为280元/月,三类区域为200元/月。
方案显示,此次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改革适用范围为,四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其他区(市)可参照市级方案,结合实际确定;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不适用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