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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 -A16版:评论区-2023年03月18日

日期: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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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矿业大学与校友吴幽刷屏了。事情并不复杂,无非是学校一纸诉状告吴幽涉嫌“诈捐”,法院秉公办案,吴幽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母校状告校友,一时间成了全民焦点,让当事双方都始料未及。原本是“饮水思源,知恩图报”的一出好戏,怎么就变成了一出“反目成仇,大义灭亲”的闹剧呢!网友中有支持学校维权的,也有同情吴幽遭遇的,各有各的道理。这里,笔者有三点不成熟的思考请大家批评。
首先,“底线意识”要坚持,但不是最佳选择。学校直接采用法律手段是一种“底线意识”,赢了官司却输了人情,忽视人情社会这一特殊国情,只认真金白银,舆论风评可想而知。孔子有句话:“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这件事情完全可以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学校缺少传统“无讼”的智慧。
其次,既要“认捐”,更要“认人”。学校基金会想为校庆添彩是可以理解的,但操之过急,协议签了而钱未到账,便向公众宣传,存在瑕疵与隐患。问题出现后最终对簿公堂,处理方式过于简单,给人造成只“认捐”、不“认人”的印象,除了事情本身对学校声誉造成一定影响外,还会挫伤其他校友捐款的积极性。一出事学校就不“认人”,换做谁都会躲得远远的。
第三,学校教育的“初心”是什么?要请某些侃侃而谈的网红专家恐怕三天三夜都说不清楚。但要到田间地头请教一位老农,问:“您希望孩子好好学习,以后有什么出息?”他会说:“好好做人,别给国家添乱。”这是一个最朴素的愿望,却也是一个极高的要求。那么,对于学校教育而言,“树人”既是初心,更是责任。一个学校状告自己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诚信,难道学校不该反思“初心”丢哪儿了吗?
话说到此,笔者想到《诗经·卫风·木瓜》里有这样一句:“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还是希望作为一家人的中国矿业大学与吴幽,别再把“一诺千金”当成儿戏。从“匪报也”再出发,朝着“永以为好”的目标努力,实现和解双赢。
(作者为人民美术出版社副编审,历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易学文化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