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P02版:平度新闻-2023年03月15日
日期:03-15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巧玲
通讯员 刘罡
平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原平度市消费者协会)多年来在消费投诉处理、消费宣传教育、约谈经营者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为消费者排忧解难,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社会上积极营造消费维权良好氛围。2022年以来,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咨询3609件。其中,政务热线转办消费投诉3016件,全国12315平台投诉165件,消费者咨询、自诉428件,案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5%以上。
“提振消费信心”具有三个方面的涵义
自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来,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已开展了近40年。2023年,为全面促进消费,着力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
平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市民普及“提振消费信心”具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是法律赋予消协组织的职责使命,也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方面。让消费者后顾无忧、放心消费,消协组织必须坚持消费者立场,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联合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媒体、专家等各方力量,从政策、理论、法律、标准、社会舆论等多维度、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扫除扩大消费道路上各种障碍。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近年来,伴随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特点。与此同时,消费供给的质量和速度未能同步跟进,制约了消费市场扩容提质。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消协组织应促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机结合,从消费供需两端入手,积极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验活动,及时掌握消费需求,通过建立健全消费者评价机制,促进生产企业与消费者对接沟通,对照提高供给标准、提升供给质量。同时,推动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健康发展,通过加强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帮助消费者了解相关知识,促进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将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空白点转化为新的增长点。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围绕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的目标要求,消协组织要以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为主攻方向,聚焦消费者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消费者投诉的便利度,加大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力度。要从消费者和经营者两端发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加强消费监督,促进企业诚信自律,主动对接消费者需求,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通过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3年,平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及处理工作,强化工作规范化的提升。牢固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强化内部调解处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秉持高效率、高质量、满意度高的处理原则,认真处理好接到的每一起投诉。
持续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中消协发布的年主题,积极做好平度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开展。切合年主题,印制相应的宣传材料通过活动散发,引导消费者防范消费陷阱、提升维权意识。同时,积极参与平度市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展板、宣传单页等形式,通过展览、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消费者宣传维权知识,提高防骗意识。通过多渠道参与社会活动,积极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教育经营者诚信经营、提升商品及服务质量。
着眼解决消费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共性问题,在前期摸索实践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曝光、建议处罚、司法确认等形式,提升调解工作的效力,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信息。通过“平度消保委”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维权知识、消费警示等内容,引导消费者防范消费陷阱、提升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