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B06-7版:金融特刊-2023年03月15日
日期:03-15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陈少萱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工作人员向广大消费者介绍了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
这八项基本权利包括: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太平人寿青岛分公司消保经理孙开寅建议,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建立多元化教育宣传渠道,帮助消费者了解金融常识和金融风险。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意愿,按照公平原则开展金融交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