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6版:问法热线-2023年02月22日
日期:02-22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蒋凯
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后,感觉对方照顾得并不周到能否解除协议?没有赡养义务主动赡养老人能否分得遗产?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个人财富也不断累积,与此同时,因公民死亡后留下财富引发的继承纠纷也不断增加。2月21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遗产继承纠纷,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的李云鹏律师和陈悦蕾律师做客半岛问法热线,在一上午的接线时间内,用专业的知识为市民解答了相关问题。
“你好,是问法热线律师吗?”21日上午9时,距离正式接线时间开始还有半小时,就有市民拨打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我无儿无女,年纪越来越大了,几年前跟一个亲戚签了遗赠扶养协议书,约定对方负责赡养我,包括支付保姆工资等,照顾我的日常生活及情感,对方尽到赡养义务后,我百年后的全部财产给对方。”黄先生告诉李律师,但是协议签订之后,黄先生并没有感受到对方的照顾。“他只是按照协议为我请保姆,支付了这份费用,平时也不主动看我,我现在后悔签署协议了,我如果向法院申请解除协议会被支持吗?”
了解了黄先生的诉求后,李云鹏律师进行了分析。“鉴于您与对方签订这份协议的初衷是得到生活和情感上的照顾,如果对方仅仅是聘请保姆而缺少情感照顾的话,是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起诉到法院,从依法保护老人合法权益和尊重老人意愿的基础上,法院大概率上会判定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但是,因为照顾您所花费的聘请保姆等费用,很可能需要您支付给对方。”
李律师表示,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旨在倡导人们发扬尊老、敬老、照顾孤寡老人的优良传统,鼓励和保护公民之间以自愿为原则,以遗赠和扶养为内容、以双方财产性、道义性为目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依法按约履行。但在履行遗赠扶养协议过程中,双方往往会产生一定分歧。在分歧不可调和后,遗赠扶养协议是否解除,不仅要考虑老人的养老问题,更要考虑、尊重老人的真实意愿。
“我朋友的母亲改嫁去了异地,后因病逝世。朋友的继父无儿无女,这种情况下,朋友要继承他继父的遗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陈悦蕾律师接到了市民李女士的来电咨询。“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陈律师表示,民法典中规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按照法定继承,继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您的这位朋友可以依法继承她继父的遗产。”
逝去老人的遗产如何继承?哪些人员有权利继承遗产?根据接线情况,记者将部分市民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进行了整理,供市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