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ZE06版:市北新声 社情-2023年02月17日
日期:02-17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姮 整理
关于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的问题
有居民咨询,市北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最新政策是什么?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如何线上提取住房公积金?
回复:经落实,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青岛市财政局,对此前出台的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相关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发布了《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资金奖补政策再延续三年。
本轮政策有效期:《办法》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奖补项目需满足基本条件:项目属于2016年12月5日以前建成的本市适用《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的既有住宅,且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及使用登记(登记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奖补资金数额:与原政策基本保持一致,市级对各区(市)符合奖补条件的加装电梯每部奖补10万元。对已加装“平台电梯”并享受奖补资金的,后续加装可直接服务单一单元电梯的,该电梯奖补资金应扣除本单元已享受的平台电梯奖补资金部分。对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奖补资金减半。各区(市)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市级财政奖补标准。
此外,青岛市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如何线上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我市批复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户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我市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可提取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直系亲属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提取申请材料:我市批复的老旧小区改造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发票或收据)。
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应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报告原件、房屋产权原件、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发票或收据)。同一加装电梯项目中的其他职工再次提取的,可以不再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报告原件等同一项目中的共性材料。
提取频次及额度:我市批复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职工及配偶可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一次(扣除政府奖补资金);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职工及直系亲属可就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一次(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线上申请渠道:职工可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含“爱山东”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线上申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如有操作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0532-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