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A06版:问法热线-2023年02月08日
日期:02-08
●问题1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
被法院查封咋办
潘女士与王先生于2016年签订离婚协议后离婚,当初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王先生名下的一处房产归潘女士所有。离婚后潘女士一直居住在那套房子里,但并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22年潘女士接到法院通知,称她居住的房屋已经被查封,要对房屋进行拍卖。原来,前夫王先生离婚后向某公司借款,将该房产作为抵押。后王先生因为不偿还借款,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拍卖房产。潘女士认为当初的离婚协议里约定房屋归自己所有,王先生没有所有权,且该房产一直是自己合法居住和占有,且王先生的欠款行为是离婚后发生的,属于王先生的个人债务。潘女士询问律师自己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查封并终止对房屋的一切执行措施。
律师说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离婚协议里虽然约定了房屋归潘女士所有,但因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对不动产归属的约定并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在不动产产权人未依法变更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不动产归属的约定,不具有对抗外部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因为王先生不履行相关义务,且房屋仍然登记在王先生名下,法院才查封该房产,潘女士主张提出执行异议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在此提
醒市民,在不动产确权后,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以免因某些因素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题2
被某公司诈骗50万元
执行案款为何移交公安
市民刘先生2014年在某公司投入50万元,当时投资的人不少。后来因为某公司倒闭了,投资人就向警方报案。经警方调查,认定该公司的行为系诈骗,将调查材料移交给检察机关。法院以诈骗罪受理此案,作出判决后进入执行阶段,将某公司相应的财产进行拍卖,将所得案款转交给公安,由公安协调处理。刘先生询问律师,既然法院已经执行了,为什么要将案款移交公安,自己该怎么办?
律师说法:按照刘先生所说的,这起案件是由公安以诈骗罪向法院提交的,这就应该是一起刑事案件,而不是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只有刘先生一人,那法院判决后,刘先生可以拿刑事判决书去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回的案款可以直接转交给刘先生。但因为这个案件的受害人是群体性的,公安负责此案的侦破,对每个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更加了解,因此法院将案款交由公安处理,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因此建议刘先生耐心等待,相信公安机关会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对执行回的案款进行合理分配。
●问题3
借钱给朋友投资
朋友却突然消失
李先生和廖先生是朋友关系,2020年廖先生对李先生称,自己有一个很好的投资项目,让李先生和他一起投资。李先生因为有顾虑,没有答应投资,但答应以借款的方式,将30万元交由廖先生去投资。在借款合同上写明,廖先生每月按比例向李先生支付利息。没过几个月,廖先生就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了,李先生向其讨要时,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拖延,后来廖先生干脆玩起了“失踪”。现在李先生联系不到廖先生了,但知道廖先生名下有一处房产,李先生询问律师自己是否可以通过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拍卖款来偿还欠款。
律师说法:李先生和廖先生之间签订的是借款合同,属于民事关系,李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保全相应的房产。就算廖先生“失踪”了,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缺席判决。如果李先生胜诉,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