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依法选举产生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启了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行。3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定策谋远,以决议决定锚定前行航向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努力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意图变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积极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作出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的决定,加快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格局;作出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的决定,共同营造有利于南平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作出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新时代富美新南平新篇章的决议,凝聚全市人民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作出批准南平市绿色产业发展行动纲要和七大产业发展规划的决议,推动加快绿色发展、生态立市步伐……一系列重大决定事项,有力护航了南平绿色高质量发展。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南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界定标准、行使程序及监督追责机制,让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各项决策既符合发展实际,又充分凝聚民智。
良法善治,以特色立法筑牢治理根基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密结合实际,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特色领域立法。十年来,共制定颁布15部地方性法规,涵盖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多个方面。
生态领域立法彰显力度。相继制定《南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南平市城市绿地管理办法》等,并与福州等市协同完成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立法,构筑了坚实的生态法治屏障。
民生领域立法饱含温度。制定《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南平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南平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环境。此外,制定《南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南平市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办法》,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海绵城市、韧性城市。2024年5月,南平市海绵城市立法实践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作为可复制的政策机制在全国推广。
文化领域立法展现厚度。出台全市首部实体性法规《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南平市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南平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条例》等,则为守护城市文脉、活化利用红色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
2025年11月,南平市创制性地出台全国首部科技特派员条例,推动科特派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彰显了发源地的担当和作为。10年来,出台的15部地方性法规中,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条例等法规,均为全国同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
精准发力,以硬核监督护航奋进征程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精准选取监督议题,灵活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刚性与实效。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关键在于强化产业支撑。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了茶产业发展、竹产业发展、乡村旅游以及“武夷山水”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等专题调研,分别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产业千亿产值行动计划、现代绿色农业、科技创新、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报告,推动走出一条品牌带动、经济和生态互融共生、互促共进的绿色发展新路。
助力美丽南平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监督重点,持续多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报告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执法检查,开展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题询问、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水土保持等专项视察,在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督下,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创新建立生态保护监督贯通机制,促进人大监督与司法、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2025年南平市“四个全域”的目标顺利实现。
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市人大常委会秉持“一盯到底”的履职韧劲,瞄准民生领域持续发力。从开展“瘦肉精”治理质询到对食品安全开展专题询问,以持续监督确保百姓“餐桌安全”;连续四年跟进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体育场馆建设,助力赛事顺利举办;连续六年聚焦就业工作开展监督,全力稳就业保民生;连续五年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通过一系列的持续监督,推动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司法监督职责,筑牢公平正义法治基石。听取审议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民事诉讼调解、基层基础建设、减刑假释审判等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关于自侦工作、民事行政检察、查处职务犯罪、监所检察等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扫黑除恶、禁毒等重点领域工作,助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推动司法力量服务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形成特色司法实践。
履职为民,以担当作为诠释代表初心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在深化“两个联系”基础上,创新开展“双联双进”活动,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走进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等平台,听取意见建议,把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纳入人大监督议题,让“民声”通过人大代表进入到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建好用好市县乡三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创新设立特色行业和工业园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实现代表履职活动常态化、规范化,让民主深入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增强建议办理实效。以健全机制、闭环管理为抓手,构建代表建议提出、交办、督办、反馈、评价的全链条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建议办理的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制度,强化督查督办工作,激励各承办单位积极主动、高质量地完成建议办理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始终将履职培训作为加强代表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途径,特别是近年来创新建立“引训联评”代表工作机制,依托南平市人大代表学院、廖俊波先进事迹传习地、市人大代表“点题时空课堂”等阵地和载体,开展线上线下特色培训,提供系统化“知识套餐”,助力代表提升履职能力,当好人民“代言人”。
强基固本,以自身建设锤炼过硬本领
30年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升履职效能的关键抓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为重要抓手,持续健全工作机制、锤炼干部队伍、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夯实履职基础。
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从持续开展“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活动到深化“委室讲堂”“青年说”理论学习平台,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推动理想信念教育不断走深走实。机关党组织与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显著增强,在常学常新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发展的实际成效。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推动机关党建与人大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党建体检”,整合机关党支部设置;深化“四联四促”工作机制,优化机关党支部与村、社区结对共建;推进近邻党建,并常态化组织在职党员开展“一季一主题、为民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气排球、柔力球、八段锦、书法等业余兴趣小组活动……通过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增强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更好地凝聚工作合力,为服务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30年来,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形成了一系列特色品牌与实践成果。生态立法成为南平鲜明品牌,在《法治日报》头版报道;人大社会建设“督、联、沉”机制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民情茶话室工作机制写入2024年全国两会特稿,并获评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百优案例;生态立法、“引训联评”代表工作机制、社会建设“民生驿站”经验做法获得全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案例一等奖;代表履职融入基层治理的南平实践被收录于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编撰的《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故事》,彰显了基层民主的生动实践……这些成绩是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的生动写照。
“九万里风鹏正举,新征程永立潮头。”站在新起点,南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更坚定的担当、更务实的举措、更有力的作为,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为推进南平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