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张女士为儿子投保百万医疗险。2021年,儿子突发急性胰腺炎,高额治疗费用累计达20余万元。张女士第一时间提交理赔申请,却因部分材料缺失被保险公司退回补充。彼时,她一心扑在儿子后续治疗上,逐渐将理赔事宜抛之脑后。直到2024年,经朋友提醒,张女士再次联系保险公司申请赔付。然而,保险公司以“已超过《保险法》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赔偿。张女士愤而起诉,最终仍因超期败诉。她懊悔不已:“总以为没拿到钱就能一直维权,没想到法律‘有效期’不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6条:人寿保险索赔诉讼时效为5年;非人寿保险(如医疗险、意外险、重疾险):诉讼时效仅2年。诉讼时效从事故发生或被保险人知情之日起算,一旦逾期,即便保险合同有效、理赔条件完全符合,消费者也将丧失法律胜诉权,无法通过诉讼强制获赔。
如何确保实效,守护保险理赔的权益。以下四点要记牢:首先,争分夺秒启动:出险后24-48小时内完成报案,通过电话录音、短信、邮件等方式留存证据,主动推动理赔流程;其次,书面留痕保权益:若遇理赔纠纷,立即发送律师函、邮件等书面文件主张权利,触发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第三,纠纷预警早行动:协商超3个月无进展,需立即咨询律师,务必在时效到期前6个月提起诉讼;第四,证据保全防疏漏:妥善保存病历、发票、沟通记录等资料,必要时公证,避免因证据缺失陷入被动。
诉讼时效是法律赋予的“维权保质期”,而非无限期等待的借口。保险公司的审核延迟、资料补充要求等,均不构成时效中止理由。建议消费者定期梳理保单,设置手机定时提醒,或委托专业人士管理,避免因一时疏忽让保障“过期失效”!
(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