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小红 张霞)近日,浦城县法院仙阳法庭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原来,赵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李某驾驶的普通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上述两辆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县医院救治,住院期间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虽然赵某驾驶的车辆已投保交强险能够履行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在后续的赔偿协商中,李某与赵某、保险公司却因赔偿金额核算、理赔流程等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因此,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浦城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指定由仙阳法庭审理。承办法官细致查阅案卷,厘清案件事实与各方诉求,并分别与当事人沟通,深入了解具体情况。该事故中,李某因受伤无法工作,家庭经济拮据,急需赔偿款缓解生活压力;赵某则担忧保险理赔额度不足,需自行承担额外费用;保险公司对部分赔偿项目的合理性存疑,希望明确计算标准。
为尽快化解纠纷,法官以“情理”为纽带、“法律”为支撑,分别对各方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一方面,耐心安抚李某的焦虑情绪,详细阐释调解程序耗时短、成本低、见效快的优势,帮助其放下顾虑;另一方面,结合保险条款向赵某逐一说明理赔范围,明确其责任边界,消除其对“额外承担费用”的担忧;同时,围绕赔偿项目与金额,与保险公司进行精准核算,逐项分析其合理性。在初步消除各方对立情绪后,承办法官随即引导三方换位思考,从解决问题的实际出发,协商调解方案。
经法官多次沟通与协调,三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目前,赔偿款足额支付至李某银行账户,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