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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闽北日报

上下游联动 左右岸协同

日期: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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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龚祖雁 通讯员 陈雪珍 郑琦欢)“在一起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在浦城造成的污染,可能就需要在江西广丰或浙江江山通过种植护岸林来进行生态补偿。”11月28日,浦城法院分管生态环境审判的副院长姚隆琦介绍,三地法院建立的跨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已经形成了“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的生态司法保护新格局。

福建浦城、浙江江山、江西广丰,三地山水相连,都位于三省交界的重要地域,一条条蜿蜒的公路将彼此紧密交织在一起。过去,由于行政区划的“壁垒”,跨省纠纷化解困难重重。

这一困境的转变发生在2024年6月26日。这一天,福建浦城、浙江江山、江西广丰三地法院共同签署并启动《浙闽赣三省边际法院实务研讨会实施方案》,旨在打破地域壁垒,通过定期研讨、深度交流,共同破解司法难题,共享先进经验,合力提升三省边际区域的司法公信力与审判质效。这标志着三省边际司法协作迈入机制化、常态化、实效化的新阶段。

丰溪河是流经浙闽赣三省的重要河流,亦是长江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态状况直接关系到区域可持续发展和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大局。2025年初,浦城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被告人因开发某生态园项目,在丰溪河畔施工期间,项目现场超平面越界及批准红线范围超深度、超标高开挖。案发后,被告人主动退赔280余万元,并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10万元。同时,法院配合相关部门及当地乡政府,由被告人所在公司完成凹陷区回填等简易降险方案,降低了滑坡、崩塌等安全风险。

三地法院也通过该案件,引发了如何更好地保护丰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思考和探索,2025年6月,建立了《丰溪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跨域司法协作工作方案》,通过定期开展联合巡山、巡河等方式,依托“线索共享+巡防联动+协同调查+裁判协同”模式,力争把跨省界污染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三地法院不仅坚持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而且将生态环境修复摆在突出位置。为此,三地法院生态环境条线的法官深入探讨各类污染破坏行为的修复方案,以及“异地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措施的实际应用,不断思考如何提升矛盾化解效率和生态修复效能,推动边界治理实现从“处理个案”到“构建机制”和“实现善治”的深刻转变。

“这种‘惩处与治理并重’的判决,既让违法者付出了应有代价,也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实实在在的修复,教育意义也更为深刻。”姚隆琦说,浦城法院作为重要的成员单位,在完善跨域生态司法保护机制方面,不断探索有地方特色的新举措。

下一步,三地法院还将继续深化在生态领域的司法协作模式,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生态司法服务。